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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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及水泥剂建设项目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

(略) (略)

(略) (略)

项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2024年4月,我局以龙环审〔2024〕78号文批复了《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为增加一条水泥添加剂生产线,外购粉煤灰、炉渣、尾矿、脱硫石膏、其他工业副产石膏、污泥(河道清淤污泥、一般工业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低卡煤,一般固体废物仅限《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中的SW02、SW03、SW05、SW06、SW11、SW91、SW07、SW90;采用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及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经破碎、筛分、混合搅拌等工艺,年产水泥添加剂20万吨,外售有处理以上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的单线熟料生产规模3000吨/日及以上水泥厂。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中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泥渗滤水应建设导流沟和收集池,渗水应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喷淋降尘,不外排;净车出场沉淀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原料堆场应设置于“防雨、防渗、防扬散”的车间内,并采取有效覆盖、喷淋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会产生异味的污泥应堆存于防渗封闭车间,并采取喷除臭剂等有效的除臭措施;原料给料、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均须布置于封闭车间,建设净车出场措施,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扩建工程实施后,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及水泥剂建设项目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

(略) (略)

(略) (略)

项 (略) 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老寮坑,2024年4月,我局以龙环审〔2024〕78号文批复了《启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为增加一条水泥添加剂生产线,外购粉煤灰、炉渣、尾矿、脱硫石膏、其他工业副产石膏、污泥(河道清淤污泥、一般工业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低卡煤,一般固体废物仅限《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中的SW02、SW03、SW05、SW06、SW11、SW91、SW07、SW90;采用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及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经破碎、筛分、混合搅拌等工艺,年产水泥添加剂20万吨,外售有处理以上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的单线熟料生产规模3000吨/日及以上水泥厂。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中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泥渗滤水应建设导流沟和收集池,渗水应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喷淋降尘,不外排;净车出场沉淀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原料堆场应设置于“防雨、防渗、防扬散”的车间内,并采取有效覆盖、喷淋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会产生异味的污泥应堆存于防渗封闭车间,并采取喷除臭剂等有效的除臭措施;原料给料、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均须布置于封闭车间,建设净车出场措施,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扩建工程实施后,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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