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天奇锂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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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天奇锂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赣州 (略) 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定南工业园区老城园区

建设单位

赣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用地,依托原有项目建构筑物,在原有项目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以热解处理后的三元锂电池粉原料替代原有的锂矿及含锂中间品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副产无水硫酸钠。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五大部分。主体工程包括焙烧车间、水浸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合成烘干车间、混料车间、氨气循环回收系统等,其中氨气循环回收系统属新建内容,其他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制氮机组、门卫室、地磅、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机修车间、化验室等,均依托原有;贮运工程包括产品中转仓、原料中转仓、贮罐区等,贮罐区在原固废暂存场地兴建,其他依托原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热、供气、配电等,均依托原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危废间及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

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产品标准YS/T 582-2013)5500t/a,副产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Ⅱ类)11813.67t/a。

生产设备:生物质锅炉1台、天然气锅炉1台(备用)、混料机2台、振动筛1台、焙烧炉5台、制氮机3台、碳酸钠溶解槽2套、316合成槽8套、酸化槽2套、空压机4台、废水处理槽1套、冷却水塔6台、PP中转槽12套、碳酸锂洗涤槽6套、PP水洗槽20套、玻璃钢搅拌中转槽1套、PP盘管加热除钙槽2套、板框压滤机13台、精密过滤机4台、隔膜程控压滤机5台、隔膜压滤机1台、硫酸罐贮槽1套、离心机12台、盘式干燥机2台、气流粉碎机2台、RO纯水机2台、离子交换树脂6套、干式变压器1台、玻璃钢中转槽25套、冷冻机1台、冷媒罐1台、气流烘干机1台、MVR蒸发器2套、发电机1台、冷冻结晶器2台、酸雾吸收塔3台、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1套、布袋除尘器4套、废水在线监测设施1套、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

生产工艺:三元锂电池粉、硫酸铵→混料→焙烧→锂浸出→压滤→除氟→二次压滤→除铝→阳离子交换除杂→碳酸锂合成→离心过滤→湿碳酸锂、合成母液。

湿碳酸锂→洗涤→离心过滤→烘干→气流粉碎→电池级碳酸锂(产品)。

合成母液→酸化→蒸发浓缩→离心过滤→烘干→无水硫酸钠(副产品)。

原辅材料年耗量:三元锂电池粉18670t/a、碳酸钠9110.76 t/a、硫酸8141.83 t/a、盐酸6.20 t/a、氢氧化钠4.50 t/a、氮气540.00 t/a、氢氧化钙24.563 t/a、碳酸镧397.674 t/a、硫酸铵10298.09 t/a(外购102.98t/a,其余氨气循环系统回收)、PAC絮凝剂0.5 t/a、铊捕捉剂0.01 t/a、活性炭0.8 t/a。

能源利用:项目年用电量约3791万kw·h,由园区供电电网供应。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均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项目总用水量35000m3/d,生物质颗粒燃料13218.70t/a、柴油1t/a、机油0.3t/a。

劳动制度:改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项目实施后,全厂工作人员共100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一线生产员工85人。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料进料粉尘、焙烧进料粉尘、焙料出料粉尘、氨回收制备工序硫酸雾、除氟工序硫酸雾、酸化工序硫酸雾、焙烧烟气及锅炉废气。

①混料粉尘

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密闭管道送入(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②焙料进料粉尘

1#~3#焙烧炉进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5#焙烧炉进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③焙料出料粉尘

1#~3#焙烧炉出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5#焙烧炉出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④焙烧烟气

1#~5#焙烧烟气: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TA008)+一级碱洗(TA009)+二级活性炭吸附(TA010)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标准,其他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⑤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工序硫酸雾

在反应罐高排气管收集经一级碱洗(TA009)+二级活性炭吸附(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废气《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⑥除氟工序硫酸雾

酸化工序硫酸雾经各槽罐的集气管收集后,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⑦酸化工序硫酸雾

酸化工序硫酸雾经各槽罐的集气管收集后,送入TA004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 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⑧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DA005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焙烧车间、混料车间未收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钴及其化合物(以钴计),水浸车间、硫酸铵制备车间逸散的硫酸雾,母液体处理车间氯化氢、碳酸锂烘干、包装粉尘及无水硫酸钠烘干、包装粉尘等。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①生产区道路应硬化,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②混料等产尘工序均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锂浸出、酸化、硫酸铵制备等工序均采用密闭微负压操作,尽量减少硫酸的挥发;③车间实行换气处理、定向送风、定向排气,排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④做好原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焙烧炉水冷段循环定排水、蒸发循环冷却定排水、水膜除尘废水、焙烧炉烟气碱液喷淋废水、树脂再生废水、酸雾吸收塔定排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用水制备浓水、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

焙烧炉水冷段循环定排水、蒸发循环冷却定排水、锅炉用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废水排放量分别为300m3/a、450m3/a、18900m3/a、10826.7m3/a,主要污染物为总盐,经生产区污水排放口直接外排。

水膜除尘废水、焙烧炉烟气碱液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经定期清渣后回用,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92m3/a、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08m3/a,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为减少原料的消耗,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分析化验废水产生量为2.4m3/a,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酸碱及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该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产车间冲洗废水为192m3/a,设备清洗废水量308m3/a,共计5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总镍、总钴、总锰、总铜、氨氮、石油类,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锂浸出工序,不外排。

树脂再生废水产生量为0.616m3/d(184.8m3/a),主要污染物为pH及少量钙镁离子。树脂再生废水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等,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产生量72m3/a,废水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8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TP、TN等,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验室实验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氨氮、总盐量等,经收集返回浸出工序。

初期雨水量约为303m3/次,厂区内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经废水处理系统净化后回用于水浸工序。

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酸雾吸收塔定排废水经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预处理,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要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可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处理可行,本次技改新增铊捕捉剂作为应急措施。

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将原有应急事故池扩容至200m3,新建160m3初期雨水池1座。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在污水站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COD、氨氮等。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混料机、振动筛、还原焙烧炉、搅拌洗涤槽、板框压滤机风机、各种泵等机械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5dB(A),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固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水膜除尘渣、锅炉碱液喷淋渣、包装废料、废滤布、锅炉灰渣、中和沉淀池污泥、焙烧车间地面粉尘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外售或综合利用;压滤渣暂存于水浸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略) 。设2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在锅炉房旁设有1个占地面积4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在水浸车间内设有1个压滤渣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水浸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防雨淋和扬尘,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涂覆一层防腐、防渗材料,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危险废物:废树脂、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分析化验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在线检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厂家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防雨淋,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环氧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分区防治: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水浸车间、合成烘干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化验室、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氨气循环回收系统、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列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防护垫层、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2布3油玻璃钢防腐层或其他防腐防渗组合结构进行防护,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混料车间、焙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产品中转仓、原料中转仓、机修车间、锅炉房、仓库等区域列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等设为简单防渗区。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生产区西北侧地下水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本地井监测点,生产区南侧及污水处理站旁各设1处污染地下水污染监视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硫酸盐、耗氧量、Cu、Co、Mn、Ni、Al、氟化物、硫酸盐、总铍、总铊。设两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分别对表层样和深层土壤进行取样分析,监测因子为pH、镍、钴、锰、氨氮、铜、总铊、总铍、氟化物。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及工程故障等引发的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工艺管理,把好原料贮存管理关,强化对桶棚仓库、危化品等原辅材料日常检查管理,避免危险物质泄漏。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如储罐区四周的围堰建设、应急事故池的扩容改造,按要求配备必需的消防和环境应急设施。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焙烧车间、水浸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合成烘干车间各边界分别向外延50m,以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边界向外延200m的区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8、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9、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CODcr、NH3-N、VOCs、NOx排放量分别为0.996t/a、0.104t/a、0.465t/a和8.533t/a,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于**日在定南县政府网网站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日、7月2日在《 (略) 报》登报两次。本次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赣州 (略) 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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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赣州 (略) 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定南工业园区老城园区

建设单位

赣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用地,依托原有项目建构筑物,在原有项目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以热解处理后的三元锂电池粉原料替代原有的锂矿及含锂中间品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副产无水硫酸钠。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五大部分。主体工程包括焙烧车间、水浸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合成烘干车间、混料车间、氨气循环回收系统等,其中氨气循环回收系统属新建内容,其他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制氮机组、门卫室、地磅、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机修车间、化验室等,均依托原有;贮运工程包括产品中转仓、原料中转仓、贮罐区等,贮罐区在原固废暂存场地兴建,其他依托原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热、供气、配电等,均依托原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危废间及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

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产品标准YS/T 582-2013)5500t/a,副产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Ⅱ类)11813.67t/a。

生产设备:生物质锅炉1台、天然气锅炉1台(备用)、混料机2台、振动筛1台、焙烧炉5台、制氮机3台、碳酸钠溶解槽2套、316合成槽8套、酸化槽2套、空压机4台、废水处理槽1套、冷却水塔6台、PP中转槽12套、碳酸锂洗涤槽6套、PP水洗槽20套、玻璃钢搅拌中转槽1套、PP盘管加热除钙槽2套、板框压滤机13台、精密过滤机4台、隔膜程控压滤机5台、隔膜压滤机1台、硫酸罐贮槽1套、离心机12台、盘式干燥机2台、气流粉碎机2台、RO纯水机2台、离子交换树脂6套、干式变压器1台、玻璃钢中转槽25套、冷冻机1台、冷媒罐1台、气流烘干机1台、MVR蒸发器2套、发电机1台、冷冻结晶器2台、酸雾吸收塔3台、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1套、布袋除尘器4套、废水在线监测设施1套、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

生产工艺:三元锂电池粉、硫酸铵→混料→焙烧→锂浸出→压滤→除氟→二次压滤→除铝→阳离子交换除杂→碳酸锂合成→离心过滤→湿碳酸锂、合成母液。

湿碳酸锂→洗涤→离心过滤→烘干→气流粉碎→电池级碳酸锂(产品)。

合成母液→酸化→蒸发浓缩→离心过滤→烘干→无水硫酸钠(副产品)。

原辅材料年耗量:三元锂电池粉18670t/a、碳酸钠9110.76 t/a、硫酸8141.83 t/a、盐酸6.20 t/a、氢氧化钠4.50 t/a、氮气540.00 t/a、氢氧化钙24.563 t/a、碳酸镧397.674 t/a、硫酸铵10298.09 t/a(外购102.98t/a,其余氨气循环系统回收)、PAC絮凝剂0.5 t/a、铊捕捉剂0.01 t/a、活性炭0.8 t/a。

能源利用:项目年用电量约3791万kw·h,由园区供电电网供应。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均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项目总用水量35000m3/d,生物质颗粒燃料13218.70t/a、柴油1t/a、机油0.3t/a。

劳动制度:改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项目实施后,全厂工作人员共100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一线生产员工85人。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料进料粉尘、焙烧进料粉尘、焙料出料粉尘、氨回收制备工序硫酸雾、除氟工序硫酸雾、酸化工序硫酸雾、焙烧烟气及锅炉废气。

①混料粉尘

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密闭管道送入(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②焙料进料粉尘

1#~3#焙烧炉进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5#焙烧炉进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③焙料出料粉尘

1#~3#焙烧炉出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5#焙烧炉出料粉尘:集气罩+除雾+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④焙烧烟气

1#~5#焙烧烟气: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TA008)+一级碱洗(TA009)+二级活性炭吸附(TA010)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标准,其他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⑤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工序硫酸雾

在反应罐高排气管收集经一级碱洗(TA009)+二级活性炭吸附(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废气《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⑥除氟工序硫酸雾

酸化工序硫酸雾经各槽罐的集气管收集后,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⑦酸化工序硫酸雾

酸化工序硫酸雾经各槽罐的集气管收集后,送入TA004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 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⑧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DA005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焙烧车间、混料车间未收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钴及其化合物(以钴计),水浸车间、硫酸铵制备车间逸散的硫酸雾,母液体处理车间氯化氢、碳酸锂烘干、包装粉尘及无水硫酸钠烘干、包装粉尘等。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①生产区道路应硬化,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②混料等产尘工序均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锂浸出、酸化、硫酸铵制备等工序均采用密闭微负压操作,尽量减少硫酸的挥发;③车间实行换气处理、定向送风、定向排气,排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④做好原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焙烧炉水冷段循环定排水、蒸发循环冷却定排水、水膜除尘废水、焙烧炉烟气碱液喷淋废水、树脂再生废水、酸雾吸收塔定排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用水制备浓水、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

焙烧炉水冷段循环定排水、蒸发循环冷却定排水、锅炉用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废水排放量分别为300m3/a、450m3/a、18900m3/a、10826.7m3/a,主要污染物为总盐,经生产区污水排放口直接外排。

水膜除尘废水、焙烧炉烟气碱液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经定期清渣后回用,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92m3/a、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08m3/a,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为减少原料的消耗,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分析化验废水产生量为2.4m3/a,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酸碱及Ni、Co、Mn等金属及其化合物,该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产车间冲洗废水为192m3/a,设备清洗废水量308m3/a,共计5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总镍、总钴、总锰、总铜、氨氮、石油类,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锂浸出工序,不外排。

树脂再生废水产生量为0.616m3/d(184.8m3/a),主要污染物为pH及少量钙镁离子。树脂再生废水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等,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产生量72m3/a,废水进入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8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TP、TN等,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验室实验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氨氮、总盐量等,经收集返回浸出工序。

初期雨水量约为303m3/次,厂区内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池,经废水处理系统净化后回用于水浸工序。

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处理定排废水、酸雾吸收塔定排废水经中和处理槽(化学沉淀+混凝沉淀+pH调节+压滤)预处理,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要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可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处理可行,本次技改新增铊捕捉剂作为应急措施。

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将原有应急事故池扩容至200m3,新建160m3初期雨水池1座。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在污水站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COD、氨氮等。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混料机、振动筛、还原焙烧炉、搅拌洗涤槽、板框压滤机风机、各种泵等机械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5dB(A),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固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水膜除尘渣、锅炉碱液喷淋渣、包装废料、废滤布、锅炉灰渣、中和沉淀池污泥、焙烧车间地面粉尘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外售或综合利用;压滤渣暂存于水浸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略) 。设2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在锅炉房旁设有1个占地面积4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在水浸车间内设有1个压滤渣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水浸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防雨淋和扬尘,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涂覆一层防腐、防渗材料,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危险废物:废树脂、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分析化验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在线检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厂家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防雨淋,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环氧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分区防治: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水浸车间、合成烘干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化验室、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氨气循环回收系统、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列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防护垫层、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2布3油玻璃钢防腐层或其他防腐防渗组合结构进行防护,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混料车间、焙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产品中转仓、原料中转仓、机修车间、锅炉房、仓库等区域列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等设为简单防渗区。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生产区西北侧地下水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本地井监测点,生产区南侧及污水处理站旁各设1处污染地下水污染监视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硫酸盐、耗氧量、Cu、Co、Mn、Ni、Al、氟化物、硫酸盐、总铍、总铊。设两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分别对表层样和深层土壤进行取样分析,监测因子为pH、镍、钴、锰、氨氮、铜、总铊、总铍、氟化物。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及工程故障等引发的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工艺管理,把好原料贮存管理关,强化对桶棚仓库、危化品等原辅材料日常检查管理,避免危险物质泄漏。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如储罐区四周的围堰建设、应急事故池的扩容改造,按要求配备必需的消防和环境应急设施。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焙烧车间、水浸车间、母液处理车间、合成烘干车间各边界分别向外延50m,以氨气循环回收(硫酸铵制备)系统边界向外延200m的区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8、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9、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CODcr、NH3-N、VOCs、NOx排放量分别为0.996t/a、0.104t/a、0.465t/a和8.533t/a,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于**日在定南县政府网网站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日、7月2日在《 (略) 报》登报两次。本次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赣州 (略) 年产5500吨电池级碳酸锂硫酸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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