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关于《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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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关于《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新环卫表审【2024】04号

(略) 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关于《 (略) 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河湖事务中心: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史久亮编制的《 (略) 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卫滨区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减轻因项目实施而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

四、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你单位应加强环境教育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规范操作。

(二)在施工和运输过程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清淤期间定时喷洒除臭剂,淤泥清出后及时由淤泥泵提至排淤场,减少恶臭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满足国家排放要求的机械和车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三)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 公 章

**日

审批意见: 新环卫表审【2024】04号

(略) 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关于《 (略) 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河湖事务中心: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史久亮编制的《 (略) 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卫滨区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减轻因项目实施而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

四、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你单位应加强环境教育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规范操作。

(二)在施工和运输过程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清淤期间定时喷洒除臭剂,淤泥清出后及时由淤泥泵提至排淤场,减少恶臭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满足国家排放要求的机械和车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三)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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