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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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5-*-16-05-*。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二污厂东侧地下排水管道出现严重塌陷,造成白鸽路污水外溢,为消除塌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原则同意建设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门口东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混凝土排水管道Dn1500(Ⅲ级管)长12.5m,拆除原污水检查井后新做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破除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747.5㎡,做法为铺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水泥稳定碎石+30cm级配碎石。基坑及临时排水设施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3.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43万元,其他费用9.33万元,预备费用2.6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5-*-16-05-*。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二污厂东侧地下排水管道出现严重塌陷,造成白鸽路污水外溢,为消除塌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原则同意建设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东侧排水管道塌陷应急抢险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白鸽路(二污厂门口东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混凝土排水管道Dn1500(Ⅲ级管)长12.5m,拆除原污水检查井后新做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破除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747.5㎡,做法为铺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水泥稳定碎石+30cm级配碎石。基坑及临时排水设施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3.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43万元,其他费用9.33万元,预备费用2.6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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