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和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和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和 (略) 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1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和 (略) 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江 (略) 1号3栋厂房一、二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省广业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96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建设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沉积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喷淋废水、有机废液、废电池单体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和 (略) 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1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和 (略) 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江 (略) 1号3栋厂房一、二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省广业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96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建设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实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沉积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喷淋废水、有机废液、废电池单体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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