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撤回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批复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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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撤回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批复决定的公告

因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勘界变化,导致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批层级发生变化,潍坊 (略) 提交了撤回《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GBH〔2023〕1号)的申请。经审查和现场勘察:前期已批复的林地使用地块均未进行采伐,仍保持林地现状。

该情况符合撤回行政许可适用的规则情形“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决定同意撤回《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GBH〔2023〕1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厅

**日

因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勘界变化,导致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批层级发生变化,潍坊 (略) 提交了撤回《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GBH〔2023〕1号)的申请。经审查和现场勘察:前期已批复的林地使用地块均未进行采伐,仍保持林地现状。

该情况符合撤回行政许可适用的规则情形“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决定同意撤回《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GBH〔2023〕1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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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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