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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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港北水批〔2024〕21号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许可的函》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项 (略) 港北区贵城 (略) 木必屯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9′39.73″,北纬23°5′55.30″。建设规模为:在原有码头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建设2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40.*吨,泊位总长度178m。本改扩建项目装卸货种为砂石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有2000吨级干货船泊位2个、新建靠船墩(4个)、地埋式进料漏斗(4个),皮带机(4条)、新增护岸、接岸挡土墙港池疏浚等,储运工程 (略) 及硬化堆场,配套工程有新增洗砂机、新建排水沟、机修车间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新建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围挡、 (略) 、洒水喷雾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货运港口(G553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五条:水运,“港口码头泊位建设”,项目代码为2111-*-04-02-*。 (略) 交通运输局以《关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314号)进行了批复,项目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边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取水。

二、本项目取水口位于港北区贵城 (略) 木必屯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郁江边, 项目设置1个取水口,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39′42.46″,北纬23°5′53.60″,取水方式为泵提,取水口原有潜水泵1台,提档升级后增设2台,潜水泵共3台,1用2备运行方式互为备用,根据用水情况选择不同机型开机,取水泵型号分别为:*/2-7.5、*-35-37、*-35-37,配套电机功率分别为7.5kw、37kw、37kw,扬程均为60m、35m、35m;抽水流量分别为25m3/h、200m3/h、200m3/h。取水流程为:地表水泵提--经供水管--喷枪。洗车废水、洗砂废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等均收集至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站后循环使用于除尘、洗车、洗砂等。经现场调查,郁江水源水量稳定,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本项目申请取水用途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生产用水和除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除尘用水包括堆场管道喷淋用水、除尘雾炮机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和车辆清洗用水等。本项目洗砂用水量0.3m3/t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23)先进值要求,洗车用水800L/台·次满足《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6-2020)要求;地面冲洗水量5L/㎡?次符合《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雾炮机抑尘用水根据雾炮机每台每小时用水量定额计算,符合实际。本项目各项用水均满足相关规定,废水回用率达到40%,整体综合用水水平达到中上水平。综上所述,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取水工程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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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水批〔2024〕21号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许可的函》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取水项 (略) 港北区贵城 (略) 木必屯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9′39.73″,北纬23°5′55.30″。建设规模为:在原有码头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建设2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40.*吨,泊位总长度178m。本改扩建项目装卸货种为砂石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有2000吨级干货船泊位2个、新建靠船墩(4个)、地埋式进料漏斗(4个),皮带机(4条)、新增护岸、接岸挡土墙港池疏浚等,储运工程 (略) 及硬化堆场,配套工程有新增洗砂机、新建排水沟、机修车间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新建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围挡、 (略) 、洒水喷雾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货运港口(G553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五条:水运,“港口码头泊位建设”,项目代码为2111-*-04-02-*。 (略) 交通运输局以《关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314号)进行了批复,项目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边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取水。

二、本项目取水口位于港北区贵城 (略) 木必屯郁江左岸沙江口一带郁江边, 项目设置1个取水口,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39′42.46″,北纬23°5′53.60″,取水方式为泵提,取水口原有潜水泵1台,提档升级后增设2台,潜水泵共3台,1用2备运行方式互为备用,根据用水情况选择不同机型开机,取水泵型号分别为:*/2-7.5、*-35-37、*-35-37,配套电机功率分别为7.5kw、37kw、37kw,扬程均为60m、35m、35m;抽水流量分别为25m3/h、200m3/h、200m3/h。取水流程为:地表水泵提--经供水管--喷枪。洗车废水、洗砂废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等均收集至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站后循环使用于除尘、洗车、洗砂等。经现场调查,郁江水源水量稳定,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本项目申请取水用途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生产用水和除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除尘用水包括堆场管道喷淋用水、除尘雾炮机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和车辆清洗用水等。本项目洗砂用水量0.3m3/t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23)先进值要求,洗车用水800L/台·次满足《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6-2020)要求;地面冲洗水量5L/㎡?次符合《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雾炮机抑尘用水根据雾炮机每台每小时用水量定额计算,符合实际。本项目各项用水均满足相关规定,废水回用率达到40%,整体综合用水水平达到中上水平。综上所述,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港北区兆康装卸服务部码头提档升级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取水工程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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