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略) 拟建设“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项目名称: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霍邱县范桥镇龙头村;
建设概况:总投资6255.*元;
建设内容:项目区建设规模40.21hm2,项目区分为两期。一期项目区面积为32.79hm2,建设工程的内容包括积水区排水、表土剥离、防渗处理、回填尾砂、表士回覆, (略) (略) 修筑、排水沟渠修筑、按需 (略) 涵等。二期项目区面积为7.42hm2,建设工程的内容包括表土剥离、防渗处理、尾砂充填、表土回覆、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霍邱矿业李科长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重晨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16号新世纪研发生产楼604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方法,收集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者公示的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并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拟建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声环境、土壤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针对拟建项目的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2、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略)
2024年6月26日
(略) 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略) 拟建设“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项目名称: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霍邱县范桥镇龙头村;
建设概况:总投资6255.*元;
建设内容:项目区建设规模40.21hm2,项目区分为两期。一期项目区面积为32.79hm2,建设工程的内容包括积水区排水、表土剥离、防渗处理、回填尾砂、表士回覆, (略) (略) 修筑、排水沟渠修筑、按需 (略) 涵等。二期项目区面积为7.42hm2,建设工程的内容包括表土剥离、防渗处理、尾砂充填、表土回覆、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霍邱矿业李科长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重晨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16号新世纪研发生产楼604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方法,收集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者公示的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并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拟建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声环境、土壤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针对拟建项目的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2、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略)
2024年6月26日
(略) 范桥镇龙头村低洼低效土地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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