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飞翔汽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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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飞翔汽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位于 (略) 经济开发区沌口 (略) 46号,占地面积*m2。武汉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飞翔 (略) 申请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工作联系函》、《关于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基本信息情况的说明》明确地块现为工业用地,后期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控规调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探明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武汉飞翔 (略) (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武汉智 (略) 对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024年5月,我公司根据资料收集情况编制《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送审稿),通过专家函审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环节),根据专家函审和监督检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备案稿)。
2024年6月,武汉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的《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要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属于未受污染水平,表明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武汉飞翔 (略)
编制单位:武汉智 (略)
联系人:徐克猛
联系方式:027-*
邮箱:*@*q.com
地址: (略) 洪 (略) 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位于 (略) 经济开发区沌口 (略) 46号,占地面积*m2。武汉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飞翔 (略) 申请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工作联系函》、《关于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基本信息情况的说明》明确地块现为工业用地,后期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控规调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探明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武汉飞翔 (略) (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武汉智 (略) 对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024年5月,我公司根据资料收集情况编制《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送审稿),通过专家函审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环节),根据专家函审和监督检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备案稿)。
2024年6月,武汉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的《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要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属于未受污染水平,表明武汉飞翔 (略)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武汉飞翔 (略)
编制单位:武汉智 (略)
联系人:徐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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