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瑞昌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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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港瑞昌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瑞昌生态环境局拟对九江港瑞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略) 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

项目名称

九江港瑞 (略) 专用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铁路专用线自武九线白杨畈站武昌端K205+403引出,并 (略) 0.7km后折向西北,沿笔架山丘谷走行并设曲线型,CK2+0 (略) 企交接场,线路出场后跨毛家湖、南阳河,绕行竹林咀后在曹家凼折向东北,绕避规划瑞昌通用机场后经流庄乡林场沿G351九界线国道向东北走行0.8km,之后上跨G220国道,绕避牛头山利泽寺后折向北, (略) 后CK12+635处引入港口装卸站,线路全长13.69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项目营运期交接场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化粪池+隔油池+提升泵+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中水池+消毒”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回用绿化;区间和装卸站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 (略) 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 (略) (略) , (略) 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煤炭筒仓废气:项目每台煤炭筒仓均配置1台仓顶除尘器,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铁矿石装卸废气:铁矿石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设置封闭式散堆装作业区钢棚1座,封闭式散堆装作业区顶棚上空设有高压抑尘微雾装置。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瑞昌生态环境局拟对九江港瑞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略) 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

项目名称

九江港瑞 (略) 专用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铁路专用线自武九线白杨畈站武昌端K205+403引出,并 (略) 0.7km后折向西北,沿笔架山丘谷走行并设曲线型,CK2+0 (略) 企交接场,线路出场后跨毛家湖、南阳河,绕行竹林咀后在曹家凼折向东北,绕避规划瑞昌通用机场后经流庄乡林场沿G351九界线国道向东北走行0.8km,之后上跨G220国道,绕避牛头山利泽寺后折向北, (略) 后CK12+635处引入港口装卸站,线路全长13.69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项目营运期交接场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化粪池+隔油池+提升泵+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中水池+消毒”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回用绿化;区间和装卸站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 (略) 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 (略) (略) , (略) 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煤炭筒仓废气:项目每台煤炭筒仓均配置1台仓顶除尘器,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铁矿石装卸废气:铁矿石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设置封闭式散堆装作业区钢棚1座,封闭式散堆装作业区顶棚上空设有高压抑尘微雾装置。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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