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关于贺兰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的公告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关于贺兰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的公告
为鼓励和规范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发展,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略) 公共秩 (略) 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 (略) 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宁夏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略) 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贺兰县实际,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
项目需求:加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略) 公共秩 (略) 容环境,计划通过评审的方式择优引进5至6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设有专门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地,具备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和投诉处理、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和能力,自觉接受贺兰县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的企业。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车辆须具备唯一的车辆识别电子编码和实时定位及精确查找功能,申报的车辆牌照编号与实际运营的车辆编码相对应,便于车辆电子身份认证的等要求。准入车辆总量为7000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详细要求请参照《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综执联发(2024)1号)文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18点30分)。
四、提交文件方式及评审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方式: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赵华伟
联系电话:0951-*、*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贺兰 (略) 324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一楼102室
评审时间:2024年7月1日15点00分
评审地点: (略) 贺兰 (略) 324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附件:1.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
2.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备案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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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鼓励和规范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发展,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略) 公共秩 (略) 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 (略) 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宁夏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略) 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贺兰县实际,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项目
项目需求:加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略) 公共秩 (略) 容环境,计划通过评审的方式择优引进5至6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设有专门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地,具备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和投诉处理、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和能力,自觉接受贺兰县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的企业。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车辆须具备唯一的车辆识别电子编码和实时定位及精确查找功能,申报的车辆牌照编号与实际运营的车辆编码相对应,便于车辆电子身份认证的等要求。准入车辆总量为7000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详细要求请参照《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综执联发(2024)1号)文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18点30分)。
四、提交文件方式及评审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方式: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赵华伟
联系电话:0951-*、*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贺兰 (略) 324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一楼102室
评审时间:2024年7月1日15点00分
评审地点: (略) 贺兰 (略) 324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附件:1.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
2.贺 (略) 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准入备案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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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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