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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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建设项目

浙江 (略)

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鞋生产的企业。企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2158号的自有现有生产厂房内,实施浙江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注塑鞋200万双、冷粘鞋100万双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①投料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②喷光废气经除雾器处理后与滴塑烘干废气、刷胶烘干废气、夹帮定型烘干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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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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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略) 建设项目

浙江 (略)

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鞋生产的企业。企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2158号的自有现有生产厂房内,实施浙江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注塑鞋200万双、冷粘鞋100万双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①投料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②喷光废气经除雾器处理后与滴塑烘干废气、刷胶烘干废气、夹帮定型烘干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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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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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略) 建设项目

浙江 (略)

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鞋生产的企业。企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2158号的自有现有生产厂房内,实施浙江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注塑鞋200万双、冷粘鞋100万双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①投料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②喷光废气经除雾器处理后与滴塑烘干废气、刷胶烘干废气、夹帮定型烘干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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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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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略) 建设项目

浙江 (略)

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鞋生产的企业。企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2158号的自有现有生产厂房内,实施浙江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注塑鞋200万双、冷粘鞋100万双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①投料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②喷光废气经除雾器处理后与滴塑烘干废气、刷胶烘干废气、夹帮定型烘干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m。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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