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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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27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模具车间及生产辅助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88号

南京翔 (略)

南京 (略)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厂址位于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88号,主要生产用于日常生活及艺术收藏的玻璃器皿。

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企业2023年投资建设了“模具车间及生产辅助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的发文批复(批复文号为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7号)。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具有年产配套模具800吨的生产能力,该配套模具不作为产品外售;现有主体产品产能不变,仍具有年产高档钠钙玻璃产品*吨,白玉玻璃*吨的能力。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经二级沉砂池后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高科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烤模工序产生的熔胶废气、烤模废气、燃烧废气,上胶套工序产生的上胶套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喷砂粉尘,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维修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维修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气,危废贮存产生的危废贮存废气,现有CH3车间钢化工序产生的钢化废气。其中,喷砂粉尘(模具车间)经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4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维修车间)经设备密闭收集与经过集气罩收集的抛光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5高空排放,烤模废气、上胶套废气分别经设备密闭收集与经过集气罩收集的清洗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燃烧废气一起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6排放,钢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SDG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7高空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3高空排放,熔胶废气、油雾和焊接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等设备,经采取隔声、消声措施,项目东、北侧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西侧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刚玉、废抛光刷头、废胶套、废弃模具、废焊渣(材)、废金属屑、废零部件、废纸质包装材料、废塑料包装材料、集尘灰、集尘器布袋、废纯水过滤材料、沉砂池沉砂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纯水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其余一般固废均由企业收集外售;沾染性废弃物、废切削液、清洗废渣、清洗废液、废SDG吸附剂、废气处理活性炭、废润滑油(脂)、空润滑油桶、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模具车间及生产辅助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88号

南京翔 (略)

南京 (略)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厂址位于 (略) 南京经济技术开 (略) 88号,主要生产用于日常生活及艺术收藏的玻璃器皿。

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企业2023年投资建设了“模具车间及生产辅助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的发文批复(批复文号为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7号)。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具有年产配套模具800吨的生产能力,该配套模具不作为产品外售;现有主体产品产能不变,仍具有年产高档钠钙玻璃产品*吨,白玉玻璃*吨的能力。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经二级沉砂池后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高科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烤模工序产生的熔胶废气、烤模废气、燃烧废气,上胶套工序产生的上胶套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喷砂粉尘,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维修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维修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气,危废贮存产生的危废贮存废气,现有CH3车间钢化工序产生的钢化废气。其中,喷砂粉尘(模具车间)经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4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维修车间)经设备密闭收集与经过集气罩收集的抛光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5高空排放,烤模废气、上胶套废气分别经设备密闭收集与经过集气罩收集的清洗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燃烧废气一起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6排放,钢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SDG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7高空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GJFQ-13高空排放,熔胶废气、油雾和焊接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等设备,经采取隔声、消声措施,项目东、北侧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西侧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刚玉、废抛光刷头、废胶套、废弃模具、废焊渣(材)、废金属屑、废零部件、废纸质包装材料、废塑料包装材料、集尘灰、集尘器布袋、废纯水过滤材料、沉砂池沉砂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纯水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其余一般固废均由企业收集外售;沾染性废弃物、废切削液、清洗废渣、清洗废液、废SDG吸附剂、废气处理活性炭、废润滑油(脂)、空润滑油桶、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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