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路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铜陵中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路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义津镇义东村 | ||
建设单位: | 铜陵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义津镇义东村,占地面积1593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拟租赁现有厂房,主要建设金属船舶船体生产线2条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10-*-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附近沟渠收集后排入菜子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外排。 (三)运营期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喷漆房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 “水帘+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运营期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油漆桶及漆渣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发泡剂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过滤棉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五)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厂区设置有效容积180立方米的事故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铜陵 (略) 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义津镇义东村 | ||
建设单位: | 铜陵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义津镇义东村,占地面积1593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拟租赁现有厂房,主要建设金属船舶船体生产线2条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5 (略) 亚艇、游艇、救生艇、打捞船船体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10-*-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附近沟渠收集后排入菜子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外排。 (三)运营期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喷漆房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 “水帘+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运营期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油漆桶及漆渣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发泡剂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过滤棉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五)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厂区设置有效容积180立方米的事故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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