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街梅岭书院建设主体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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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街梅岭书院建设主体的批复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 (略) 建设主体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3〕445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萧发改投资〔2023〕555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为理顺关系,经研究,同意将建设主体由杭州萧山 (略)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资金仍由杭州萧山 (略) 自筹解决,其余内容均不变。

项目代码为2307-*-04-01-*。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 (略) 建设主体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3〕445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萧发改投资〔2023〕555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为理顺关系,经研究,同意将建设主体由杭州萧山 (略)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资金仍由杭州萧山 (略) 自筹解决,其余内容均不变。

项目代码为2307-*-04-01-*。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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