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沅陵县七甲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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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沅陵县七甲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沅环评〔2024〕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法定代表人:石茂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Y5M7C8D)于2024年6月14日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普通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当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经审查,你公司委托湖南中璟 (略) 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查意见的《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元在沅陵县七*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31.268秒,北纬28度59分32.864秒。设置采矿区面积* 平方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采资源量389.*吨,矿山服务年限为6.5年,开采方式为台阶式露天开采,年开采规模*吨,生产13 籽、12 籽、05 籽等碎石产品*吨、石粉产品*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设置露天开采区,面积* 平方米,开采标高为 337~ 220米;?2.建设生产加工区,利用矿区西南空地新建1 栋70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产厂房和1座500平方米的成品暂存棚,并设置一条碎石破碎筛分生产线;3.建设生活办公区,新建1栋1层80平方米的钢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食堂依托项目租赁的民房;4.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新建排土场面积1877平方米,环保总投资*元。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合理优化各种场地用地界线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采取排水导流措施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合理安排采石场的开采进程,分五个台阶采用自上而下平移式开采、台阶纵向推进、单斗挖掘机采剥;规范开采作业,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对空闲的场地适时复垦,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采区爆破扬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生产 (略) 采取硬化措施。2.设置全封闭生产厂房,在一次破碎、二次破碎和筛分工序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对无组织粉尘进行洒水降尘。3.设置半封闭成品棚,碎石、石粉应分类分区堆放并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4.对排土场扬尘 (略) 覆盖、雾炮机洒水降尘。5.设置洗车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降低动力起尘。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采矿区、厂区设置排水沟;排土场和生产区汇流的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收集至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采矿区汇流的初期雨水收集至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爆破工序,严防爆破噪声和振动扰民;对生产区高噪音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对破碎机、筛分机进行封闭处理,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生产和运输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挖剥离产生的表土运往排土场暂存,项目结束后用于采空区复垦回填;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禁加工或综合利用炭质板岩。对开采遇到炭质板岩层采用分区开采、倒腾回填、覆土复绿处置措施,在倒腾过程中应做好炭质板岩防雨、防淋溶措施;对炭质板岩暂存处采取覆盖、修建截流沟等措施,防止炭质板岩中重金属淋溶析出风险。

三、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怀沅环评〔2024〕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法定代表人:石茂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Y5M7C8D)于2024年6月14日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普通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当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经审查,你公司委托湖南中璟 (略) 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查意见的《湖南省沅陵县七*坪镇垭头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元在沅陵县七*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31.268秒,北纬28度59分32.864秒。设置采矿区面积* 平方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采资源量389.*吨,矿山服务年限为6.5年,开采方式为台阶式露天开采,年开采规模*吨,生产13 籽、12 籽、05 籽等碎石产品*吨、石粉产品*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设置露天开采区,面积* 平方米,开采标高为 337~ 220米;?2.建设生产加工区,利用矿区西南空地新建1 栋70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产厂房和1座500平方米的成品暂存棚,并设置一条碎石破碎筛分生产线;3.建设生活办公区,新建1栋1层80平方米的钢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食堂依托项目租赁的民房;4.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新建排土场面积1877平方米,环保总投资*元。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合理优化各种场地用地界线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采取排水导流措施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合理安排采石场的开采进程,分五个台阶采用自上而下平移式开采、台阶纵向推进、单斗挖掘机采剥;规范开采作业,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对空闲的场地适时复垦,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采区爆破扬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生产 (略) 采取硬化措施。2.设置全封闭生产厂房,在一次破碎、二次破碎和筛分工序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对无组织粉尘进行洒水降尘。3.设置半封闭成品棚,碎石、石粉应分类分区堆放并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4.对排土场扬尘 (略) 覆盖、雾炮机洒水降尘。5.设置洗车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降低动力起尘。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采矿区、厂区设置排水沟;排土场和生产区汇流的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收集至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采矿区汇流的初期雨水收集至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爆破工序,严防爆破噪声和振动扰民;对生产区高噪音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对破碎机、筛分机进行封闭处理,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生产和运输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挖剥离产生的表土运往排土场暂存,项目结束后用于采空区复垦回填;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禁加工或综合利用炭质板岩。对开采遇到炭质板岩层采用分区开采、倒腾回填、覆土复绿处置措施,在倒腾过程中应做好炭质板岩防雨、防淋溶措施;对炭质板岩暂存处采取覆盖、修建截流沟等措施,防止炭质板岩中重金属淋溶析出风险。

三、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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