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三花新能源热管理关键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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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三花新能源热管理关键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花新能源热管理关键部件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15号

沈阳三花新 (略)

辽宁 (略)

项目租用 (略) 2栋已建闲置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6022.94m2,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凝板,设置安装板冲压线、自动装配线、钎焊线、脱脂线、粉末喷涂线、检测线等,年产量2100万件/套。

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5万元。

项目供水 (略) 政提供;生产供热采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冬季生活供暖采用电取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钎焊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烟尘、SO2、NOx、清洗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激光刻印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贮存库非*烷总烃。

钎焊废气经氧化铝吸附设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回收至喷粉收尘间,收集的粉尘送回至喷粉线循环使用,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固化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隧道钎焊间接加热炉的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炉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刻印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颗粒物经收集后少量无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 1 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及表3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钎焊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和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隧道钎焊炉、烘干炉、固化炉均为间接加热炉,属于炉窑,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严参考执行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 2 标准限值;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脂工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塔废水、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破乳→PH 调节→加压溶气气浮机→生化”工艺)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废水中COD、氨氮、SS、BOD5、石油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和氟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空压机等。

根据“报告表”,主要噪声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采用低噪音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滤袋、焊渣、废脱脂剂桶、废表面活性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氧化铝球、污水处理站污泥、化学品废包装、废催化剂、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废喷粉、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除尘器废滤筒芯、激光打标收集尘、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桶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满足《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花新能源热管理关键部件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15号

沈阳三花新 (略)

辽宁 (略)

项目租用 (略) 2栋已建闲置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6022.94m2,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凝板,设置安装板冲压线、自动装配线、钎焊线、脱脂线、粉末喷涂线、检测线等,年产量2100万件/套。

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5万元。

项目供水 (略) 政提供;生产供热采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冬季生活供暖采用电取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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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钎焊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烟尘、SO2、NOx、清洗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激光刻印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贮存库非*烷总烃。

钎焊废气经氧化铝吸附设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回收至喷粉收尘间,收集的粉尘送回至喷粉线循环使用,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固化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隧道钎焊间接加热炉的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炉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刻印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颗粒物经收集后少量无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 1 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及表3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钎焊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和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隧道钎焊炉、烘干炉、固化炉均为间接加热炉,属于炉窑,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严参考执行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 2 标准限值;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脂工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塔废水、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破乳→PH 调节→加压溶气气浮机→生化”工艺)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废水中COD、氨氮、SS、BOD5、石油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和氟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空压机等。

根据“报告表”,主要噪声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采用低噪音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滤袋、焊渣、废脱脂剂桶、废表面活性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氧化铝球、污水处理站污泥、化学品废包装、废催化剂、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废喷粉、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除尘器废滤筒芯、激光打标收集尘、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桶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满足《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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