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字第52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字第52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字第5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7房地证(2012)字第5071号

*容

土地/房屋

*GB00018F*

綦江县古*镇大田湾58-18号


公告单位: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字第5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7房地证(2012)字第5071号

*容

土地/房屋

*GB00018F*

綦江县古*镇大田湾58-18号


公告单位: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