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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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包括“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简称“1号地块”)和“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简称“2号地块”)两部分。调查地 (略) 肥乡区荣兰线与吉安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E114.*°,N36.*°,占地面积48997㎡(约73.5亩)。调查地块四至为东至荣兰线,南至吉安路,西至东马固村农田,北至君尚*品小区(在建)。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信息核实意见 ,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采样检测方案并进行采样分析。

本次地块调查现场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均由河北 (略) 完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说明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1、地块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包括“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简称“1号地块”)和“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简称“2号地块”)两部分。调查地 (略) 肥乡区荣兰线与吉安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E114.*°,N36.*°,占地面积48997㎡(约73.5亩)。调查地块四至为东至荣兰线,南至吉安路,西至东马固村农田,北至君尚*品小区(在建)。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信息核实意见 ,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采样检测方案并进行采样分析。

本次地块调查现场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均由河北 (略) 完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 (略) 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说明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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