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中豪超纤制品有限公司超纤皮改扩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中豪超纤制品有限公司超纤皮改扩建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项目名称:超纤皮改扩建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白 (略) 2号南通 (略) 现厂址内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 (略)
项目概况:新增一条油性PU干法生产线,设计产能*米/年;技改扩建后,全厂产品产能为年产水性PU革*米、油性PU革*米。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弃水、清洗水均用于废气喷淋,喷淋废水、储罐废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 (略) (略) ,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江苏省地方管理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治理。车间一导热油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加热,尾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后排放;车间二、车间三烘干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标准后排放;PU革生产过程涂覆、贴合、烘干工艺废气及三车间一条后处理废气收集经五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拟建项目浆料配制、料桶清洗废气与现有项目浆料配制、一期现有项目后处理等工序废气收集经一套新增四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拟建项目二车间一条后处理废气与二期现有项目后处理废气一并收集依托现有四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
项目名称:超纤皮改扩建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白 (略) 2号南通 (略) 现厂址内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 (略)
项目概况:新增一条油性PU干法生产线,设计产能*米/年;技改扩建后,全厂产品产能为年产水性PU革*米、油性PU革*米。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弃水、清洗水均用于废气喷淋,喷淋废水、储罐废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 (略) (略) ,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江苏省地方管理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治理。车间一导热油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加热,尾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后排放;车间二、车间三烘干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标准后排放;PU革生产过程涂覆、贴合、烘干工艺废气及三车间一条后处理废气收集经五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拟建项目浆料配制、料桶清洗废气与现有项目浆料配制、一期现有项目后处理等工序废气收集经一套新增四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拟建项目二车间一条后处理废气与二期现有项目后处理废气一并收集依托现有四级循环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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