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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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 (略) 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2〕23号)和《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0〕179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2023年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为孤儿助学项目,项目资金已支付5.9万元,剩余资金转入2024年度继续支付。

项目实施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资助对象为我县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根据本人申请,经我局逐一认真核实,2023年我县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条件的孤儿共计7名,我县按月为每名孤儿进行了及时发放。

项目联系人:张凤强,联系电话:0373-*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

2023年我县共收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95.8万元,均为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目前资金已支付526.6万元。

(一)高龄津贴补助资金114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114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补贴对象为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定量补助,确保在每月的10号前,将高龄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社保卡账户,防止错发、漏发和延期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依法审定补助对象。加大对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提高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32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332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总投资739万元,2023年资金共332万元,其中,233万用于延津县文岩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99万用于延津县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提升了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好的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机构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立足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围绕解决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小事人手,逐步完成县级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9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99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2023年上级拨付福利彩票公益金99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项目,2023年底已支付资金80.58万元。该项目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为老人提供所需,让老人的居住环境得到安全、便利和舒适,在生活上感受到幸福和关怀。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四) (略) 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助项目50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项目资金:50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 (略) 通过区域转型适老化改造,增加床位,配备助餐助浴等服务设施设备和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 (略) 的服务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提供助养服务,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吴建光 联系电话:0373-*

(五)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8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资金:0.8万元

该项目主要资助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目前该资金未使用,其原因是: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从2023 (略) 厅撤销区域性社会福利中心资格,转型为延津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其所养育的孤儿已全 (略) 社会福利中心,加之前期一直未有合适的使用救助对象,故该项资金一直未予支付。

项目联系人:赵荣峰 联系电话:0373-*

三、 (略) 县彩票公益金项目

2023年 (略) 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58万元,目前已支付资金57.6万元。

(一) (略) 消防器材及基础设施设备项目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项目资金:35.1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 (略) 消防器材及基础设施设备,其中消防器材4.3万元,基础设施设备30.8万元,通过配备器材,进一步 (略) 服务质量和安全系数。

项目联系人:吴建光 联系方式:0373-*

(二)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发电机房建设及阳光房顶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资金:22.5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资金用于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发电机房建设、发电机组的购制和阳光房屋顶改造。这一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福利中心自动喷淋双电源配套的要求和发电机组露天运行隐患的整改。阳光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改,保障了消防配套设施双电源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产生了良好的是效益。

项目联系人:赵荣峰 联系电话:0373-*



延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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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 (略) 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2〕23号)和《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0〕179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2023年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为孤儿助学项目,项目资金已支付5.9万元,剩余资金转入2024年度继续支付。

项目实施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资助对象为我县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根据本人申请,经我局逐一认真核实,2023年我县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条件的孤儿共计7名,我县按月为每名孤儿进行了及时发放。

项目联系人:张凤强,联系电话:0373-*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

2023年我县共收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95.8万元,均为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目前资金已支付526.6万元。

(一)高龄津贴补助资金114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114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补贴对象为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定量补助,确保在每月的10号前,将高龄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社保卡账户,防止错发、漏发和延期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依法审定补助对象。加大对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提高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32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332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总投资739万元,2023年资金共332万元,其中,233万用于延津县文岩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99万用于延津县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提升了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好的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机构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立足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围绕解决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小事人手,逐步完成县级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9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项目资金:99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2023年上级拨付福利彩票公益金99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项目,2023年底已支付资金80.58万元。该项目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为老人提供所需,让老人的居住环境得到安全、便利和舒适,在生活上感受到幸福和关怀。

项目联系人:贾照俊,联系电话:0373-*

(四) (略) 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助项目50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项目资金:50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 (略) 通过区域转型适老化改造,增加床位,配备助餐助浴等服务设施设备和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 (略) 的服务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提供助养服务,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吴建光 联系电话:0373-*

(五)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8万元

项目单位: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资金:0.8万元

该项目主要资助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目前该资金未使用,其原因是: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从2023 (略) 厅撤销区域性社会福利中心资格,转型为延津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其所养育的孤儿已全 (略) 社会福利中心,加之前期一直未有合适的使用救助对象,故该项资金一直未予支付。

项目联系人:赵荣峰 联系电话:0373-*

三、 (略) 县彩票公益金项目

2023年 (略) 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58万元,目前已支付资金57.6万元。

(一) (略) 消防器材及基础设施设备项目

项目单位:延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项目资金:35.1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 (略) 消防器材及基础设施设备,其中消防器材4.3万元,基础设施设备30.8万元,通过配备器材,进一步 (略) 服务质量和安全系数。

项目联系人:吴建光 联系方式:0373-*

(二)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发电机房建设及阳光房顶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资金:22.5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资金用于延津县社会福利中心发电机房建设、发电机组的购制和阳光房屋顶改造。这一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福利中心自动喷淋双电源配套的要求和发电机组露天运行隐患的整改。阳光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改,保障了消防配套设施双电源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产生了良好的是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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