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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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汾河府函〔2024〕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4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汾河镇白水社区邓家湾至徐家湾2.5公里,宽4.5米,安装护栏1000米;杨卢窖至董家湾1.2公里,宽3.5米;天池村彭家包至寨子包1.1公里,宽3.5米;堰塘湾至土地包0.8公里,宽3.5米;李从友地坝至顾家屋场0.15公里,宽3米。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奉节财农〔2024〕46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汾河府函〔2024〕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4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汾河镇白水社区邓家湾至徐家湾2.5公里,宽4.5米,安装护栏1000米;杨卢窖至董家湾1.2公里,宽3.5米;天池村彭家包至寨子包1.1公里,宽3.5米;堰塘湾至土地包0.8公里,宽3.5米;李从友地坝至顾家屋场0.15公里,宽3米。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奉节财农〔2024〕46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汾河府函〔2024〕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4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汾河镇白水社区邓家湾至徐家湾2.5公里,宽4.5米,安装护栏1000米;杨卢窖至董家湾1.2公里,宽3.5米;天池村彭家包至寨子包1.1公里,宽3.5米;堰塘湾至土地包0.8公里,宽3.5米;李从友地坝至顾家屋场0.15公里,宽3米。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奉节财农〔2024〕46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汾河府函〔2024〕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4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 (略) 硬化工程(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天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汾河镇白水社区邓家湾至徐家湾2.5公里,宽4.5米,安装护栏1000米;杨卢窖至董家湾1.2公里,宽3.5米;天池村彭家包至寨子包1.1公里,宽3.5米;堰塘湾至土地包0.8公里,宽3.5米;李从友地坝至顾家屋场0.15公里,宽3米。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奉节财农〔2024〕46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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