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奉节 (略) :
你公司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旅发司文〔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的函》(奉节林函〔2024〕2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22号)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县内部门上报〔2024〕2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 (略) //重庆奉节 (略) 。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鹤峰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2000亩。涉及奉节县鹤峰乡观斗村、五祖村、长连村、招峰村的紫薇和红叶石楠栽植。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项目二类费用*元。 (略) 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重庆奉节 (略) :
你公司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旅发司文〔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的函》(奉节林函〔2024〕2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22号)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县内部门上报〔2024〕2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 (略) //重庆奉节 (略) 。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鹤峰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2000亩。涉及奉节县鹤峰乡观斗村、五祖村、长连村、招峰村的紫薇和红叶石楠栽植。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项目二类费用*元。 (略) 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重庆奉节 (略) :
你公司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旅发司文〔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的函》(奉节林函〔2024〕2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22号)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县内部门上报〔2024〕2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 (略) //重庆奉节 (略) 。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鹤峰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2000亩。涉及奉节县鹤峰乡观斗村、五祖村、长连村、招峰村的紫薇和红叶石楠栽植。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项目二类费用*元。 (略) 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重庆奉节 (略) :
你公司关于《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旅发司文〔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的函》(奉节林函〔2024〕2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22号)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县内部门上报〔2024〕2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低效林改造项目(2406-*-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 (略) //重庆奉节 (略) 。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鹤峰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2000亩。涉及奉节县鹤峰乡观斗村、五祖村、长连村、招峰村的紫薇和红叶石楠栽植。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项目二类费用*元。 (略) 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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