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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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万嘉年洗选气化渣*吨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图克镇商砼园 (略)

(略) (略)

内蒙古鸣霄 (略)

本项目新建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处理*t气化渣生产线,项目采用洗选工艺,生产碳粉*t/a,碳粉收集后外售、粗尾渣*t/a,粗尾渣收集后制作环保标准砖*万块/年、细尾渣、底泥7.*t/a收集后送中天合创渣场填埋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的1座设备厂房以及3座附属厂棚建设气化渣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环保砖生产车间,并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建材运输、装卸产生,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由破碎、搅拌工序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口排出;粉煤灰筒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排放;各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洗选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洗选废水经浓缩池沉淀后排入清水池全部回用,用于洒水抑尘用水和作为洗选循环水补水及为制作环保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乌审旗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的焊接设备、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粗尾渣、细尾渣、除尘灰、不合格砖、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及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砖收集后返回环保砖破碎工序后作为原料继续使用。环保砖、尾渣破碎及搅拌工艺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10平方米危废库内,交具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根据《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产品库、浓缩池、清水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效果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危废库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它区域地面采取一般水泥硬化。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万嘉年洗选气化渣*吨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图克镇商砼园 (略)

(略) (略)

内蒙古鸣霄 (略)

本项目新建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处理*t气化渣生产线,项目采用洗选工艺,生产碳粉*t/a,碳粉收集后外售、粗尾渣*t/a,粗尾渣收集后制作环保标准砖*万块/年、细尾渣、底泥7.*t/a收集后送中天合创渣场填埋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的1座设备厂房以及3座附属厂棚建设气化渣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环保砖生产车间,并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建材运输、装卸产生,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由破碎、搅拌工序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口排出;粉煤灰筒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排放;各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洗选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洗选废水经浓缩池沉淀后排入清水池全部回用,用于洒水抑尘用水和作为洗选循环水补水及为制作环保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乌审旗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的焊接设备、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粗尾渣、细尾渣、除尘灰、不合格砖、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及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砖收集后返回环保砖破碎工序后作为原料继续使用。环保砖、尾渣破碎及搅拌工艺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10平方米危废库内,交具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根据《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产品库、浓缩池、清水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效果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危废库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它区域地面采取一般水泥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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