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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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批复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二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63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的通知》(宁政函〔2024〕46号),本项目名称由“ (略) ‘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二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调整为“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西北角,东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南侧为师范生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略) , (略) 。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21.4亩,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1栋、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同步配 (略) 、照明、道路铺装、绿化等。(项目代码:2403-*-05-01-*)

四、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1.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36.15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6420平方米)。主入口设置于建筑南侧,建筑四周依次布置4个次入口。本项目设电梯3部,疏散楼梯2部。建筑地下1层层高4.4米,平时为地下车库,战时用途为人员隐蔽所;隔震层层高2米;1层层高为5.1米,2层层高4.8米,3层层高4.5米,4-7层层高4.2米,设置教育 (略) 、协同创新实验室、基础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卫生间、设备用房等;屋面设备层层高3.9米,设置排烟机房、电梯机房等。

2.消防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317.53平方米,建筑高度4.2米,其中地上1层,建筑面积65.5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51.99平方米。地上1层层高3米,设置值班室等;地下1层层高6.8米,设置消防水池水泵房。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

1.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单体结构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类);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

2.消防水池水泵房。单体结构采用地上钢筋砼框架结构,地下剪力墙结构,楼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保温装饰一体板;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乳胶漆、釉面砖等;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防静电活动地板、混凝土地面等;顶棚主要采用铝合金方板、矿棉板、穿孔石膏吸音板、无机涂料等;外门采用加固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门,内门主要采用套装木门、钢制防盗门、钢制防火门等;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等。

五、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水源。本 (略) (略) 直接供给,自校内已 (略) 接入。消防水源由本次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已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屋顶消防水箱及稳压泵组联合供给。

(二)给水。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单体采取室内给水系统竖向采取高区变频加压供给,1层至4层为低区, (略) 直接供水;5层至7层为高区,由地下一层生活水箱及变频泵加压供给;消防水池 (略) 政直供。

(三)热水。生活饮用开水由开水房内电开水器供应。

(四)排水。本项目室外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有效容积为100立方米。

六、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电源由新建两台800KVA室外箱变提供,两台室外箱变互为备用。两路10KV电源由已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 (略) 柜引来。地下车库,信息机房、安防和消防,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负荷等级均为一级,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客梯、排水泵和广播扩声系统、生活水泵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他用电负荷均为三级。

(二)原则同意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七、采暖、通风

本项目供暖热源为新建换热站1座。1至3层实验室及消防水泵房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采暖系统采用双管下供下回同程式系统;1至3层公共区域、4至7层区域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采暖系统采用上供下回同程式系统;1至3层实验室设置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冷源由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提供。光谱分析实验室、X射线分析实验室、色谱分析实验室、热分析实验室、地下消防水泵房等实验室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地下室水箱间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卫生间采用吸顶式通风器排风,地上及地下楼梯间的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本项目通风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八、消防

原则同意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建筑灭火器配置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九、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保、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 (略) 措施设计方案。

十、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元,其中: 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4.*元,预备费623.*元。预备费须经我委核准后使用。

十一、建设周期

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施工工期控制在24个月内。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设计,确保科学规范,使用安全。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要求,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未下达前不得开工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附件: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批复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二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63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的通知》(宁政函〔2024〕46号),本项目名称由“ (略) ‘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二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调整为“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西北角,东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南侧为师范生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略) , (略) 。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21.4亩,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1栋、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同步配 (略) 、照明、道路铺装、绿化等。(项目代码:2403-*-05-01-*)

四、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1.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36.15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6420平方米)。主入口设置于建筑南侧,建筑四周依次布置4个次入口。本项目设电梯3部,疏散楼梯2部。建筑地下1层层高4.4米,平时为地下车库,战时用途为人员隐蔽所;隔震层层高2米;1层层高为5.1米,2层层高4.8米,3层层高4.5米,4-7层层高4.2米,设置教育 (略) 、协同创新实验室、基础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卫生间、设备用房等;屋面设备层层高3.9米,设置排烟机房、电梯机房等。

2.消防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317.53平方米,建筑高度4.2米,其中地上1层,建筑面积65.5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51.99平方米。地上1层层高3米,设置值班室等;地下1层层高6.8米,设置消防水池水泵房。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

1.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单体结构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类);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

2.消防水池水泵房。单体结构采用地上钢筋砼框架结构,地下剪力墙结构,楼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保温装饰一体板;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乳胶漆、釉面砖等;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防静电活动地板、混凝土地面等;顶棚主要采用铝合金方板、矿棉板、穿孔石膏吸音板、无机涂料等;外门采用加固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门,内门主要采用套装木门、钢制防盗门、钢制防火门等;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等。

五、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水源。本 (略) (略) 直接供给,自校内已 (略) 接入。消防水源由本次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已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屋顶消防水箱及稳压泵组联合供给。

(二)给水。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单体采取室内给水系统竖向采取高区变频加压供给,1层至4层为低区, (略) 直接供水;5层至7层为高区,由地下一层生活水箱及变频泵加压供给;消防水池 (略) 政直供。

(三)热水。生活饮用开水由开水房内电开水器供应。

(四)排水。本项目室外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有效容积为100立方米。

六、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电源由新建两台800KVA室外箱变提供,两台室外箱变互为备用。两路10KV电源由已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 (略) 柜引来。地下车库,信息机房、安防和消防,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负荷等级均为一级,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客梯、排水泵和广播扩声系统、生活水泵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他用电负荷均为三级。

(二)原则同意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七、采暖、通风

本项目供暖热源为新建换热站1座。1至3层实验室及消防水泵房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采暖系统采用双管下供下回同程式系统;1至3层公共区域、4至7层区域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采暖系统采用上供下回同程式系统;1至3层实验室设置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冷源由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提供。光谱分析实验室、X射线分析实验室、色谱分析实验室、热分析实验室、地下消防水泵房等实验室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地下室水箱间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卫生间采用吸顶式通风器排风,地上及地下楼梯间的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本项目通风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八、消防

原则同意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建筑灭火器配置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九、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保、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 (略) 措施设计方案。

十、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元,其中: 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4.*元,预备费623.*元。预备费须经我委核准后使用。

十一、建设周期

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施工工期控制在24个月内。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设计,确保科学规范,使用安全。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要求,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未下达前不得开工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附件: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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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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