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蓝原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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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蓝原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平潭镇新田埔村地段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投资3100万元,用地面积12866平方米,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年产高速通信线缆10.6万千米。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使用再生塑料;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油墨等。

(二)项目冷却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市政官网纳入平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需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押出工序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二者较严值;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者较严值;氯化氢和氯*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渣、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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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平潭镇新田埔村地段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投资3100万元,用地面积12866平方米,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年产高速通信线缆10.6万千米。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使用再生塑料;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油墨等。

(二)项目冷却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市政官网纳入平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需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押出工序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二者较严值;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者较严值;氯化氢和氯*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渣、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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