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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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800吨塑料新料改性生产线项目

(略) 前湾新区崇寿镇纬二西路29号A#

宁波 (略)

租赁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投资17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实施“宁波 (略) 年产5800吨塑料新料改性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①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中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本项目投料粉尘采用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 ②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造粒废气产生浓度相对较低,企业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的设计和安装,设计参数严格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同时,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中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造粒废气采用“喷淋吸收法+吸附法”为可行技术。 ③本项目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该治理措施为常规、通用类技术。 ④注塑废气通过“喷淋吸收法+吸附法”的形式处理,为常规、通用类技术。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氨和臭气浓度,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控制:尽量采用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及维护,规范操作,增强意识;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废水:①时间和空间衔接上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管网已建成,项目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厂房阻隔后能做到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减少企业厂界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①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②车间布局时,应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区域。③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④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⑤设备应经常维护,加强管理。 通过加强管理,文明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分别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水环真空泵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渣和脱水污泥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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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800吨塑料新料改性生产线项目

(略) 前湾新区崇寿镇纬二西路29号A#

宁波 (略)

租赁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投资17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实施“宁波 (略) 年产5800吨塑料新料改性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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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①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中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本项目投料粉尘采用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 ②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造粒废气产生浓度相对较低,企业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的设计和安装,设计参数严格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同时,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中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造粒废气采用“喷淋吸收法+吸附法”为可行技术。 ③本项目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该治理措施为常规、通用类技术。 ④注塑废气通过“喷淋吸收法+吸附法”的形式处理,为常规、通用类技术。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氨和臭气浓度,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控制:尽量采用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及维护,规范操作,增强意识;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废水:①时间和空间衔接上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管网已建成,项目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厂房阻隔后能做到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减少企业厂界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①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②车间布局时,应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区域。③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④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⑤设备应经常维护,加强管理。 通过加强管理,文明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分别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水环真空泵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渣和脱水污泥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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