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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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呈贡区东南方向雨花街道办事处呈贡大健康信息产业 (略) 片区尖山河上

建设单位: (略) 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建设内容:项目所在的尖山河和梁王河属于滇池流域,修缮后,尖山河汛期水途径梁王河进入捞鱼河后汇入滇池。项目区新建取水坝1座,坝型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46.0m,坝高10.0m,坝顶宽2.0m,迎水面铅锤,背水面坡比为1:0.75,坝顶预留4.0m×1.6m溢流口。基础厚0.5m,底部为齿槽型式,齿槽高1.0m,宽0.7m,坡比为1:1。取水坝采用C25混凝土衬砌。坝底设置DN500冲砂管1根,配备闸阀及闸阀室。新建取水坝后对回水区域现状天然河道段右岸采用浆砌石挡墙防护,防止回水淹没耕地,挡墙全长230m,高3.5~7.0m。新建引洪沟1条,全长5.3km,其中H0+000~H1+600、H3+350~H5+302为箱涵段,全长3.55km,断面尺寸4.0×4.2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衬砌,边墙、底板及顶板厚度均为30cm。箱涵段H0+040~H0+045段新建闸门及启闭设施一套,闸门尺寸为4.0×2.8m。H1+600-H3+350为隧洞段,全长1.75km,底坡i=0.005,断面为城门洞型,断面尺寸3.5×3.85m,全断面采用50cm厚C30钢筋混凝土衬砌。引洪沟箱涵段全段共设置10座面山雨洪汇水井(兼做检查井),汇水井采用圆形井,井孔内径为1.0m,井壁厚0.3m,采用C25钢筋混凝土衬砌,顶部设圆形篦子井盖。隧洞段设竖井一座,采用圆形竖井,井孔内径为3.0m,井壁厚0.6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衬砌,顶部设圆形篦子井盖。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36.75亩,临时用地122.5亩,永久用地22.28亩,线性工程长度5.16k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1%。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建设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用以处理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 (略) 的市 (略) 进入下游的捞鱼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施工中针对取水坝和引水沟施工时候,可能造成的地表水环境污染,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确保施工期间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控制泥土和沉积物的流失:施工期间,控制泥土和沉积物的流失非常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建立沉淀池、固定覆盖物等,防止泥土和沉淀物进入水源。妥善处理施工废料,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缩短围堰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确保施工时没有废弃物和废料等污染地表水。在项目施工时,设置导流道,确保施工进行的同时,河道的功能能够得到保障,并且确保施工期间泥沙不会对河流水源造成污染。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 (略) 开挖时先对碎石进行洒水,湿式作业;同时加快工期,尽可能减轻影响。物料集中装卸点布置在距敏感点较远的区域;物料装卸前有条件的可先进行洒水,保证物料湿润,物料及开挖土方临时堆存 (略) 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定期利用洒水车对运 (略) 进行洒水降尘,各运输车辆需用篷布覆盖物料方可进出,以控制运输扬尘。如遇施工扬尘大风天气,适当增加雾炮等设备布置与施工围挡周边,用于隧道口场地边界的抑制扬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挖掘机、装载车、汽车等设备维护,杜绝带病作业,减少尾气排放。在施工区域内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减速行驶、用防尘布覆盖易起尘的物料等措施,在水渠施工段设置2.5m高围挡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扬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集中的取水坝、引水沟、隧洞、箱涵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敏感点影响。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严格贯 (略) 人民政府令第72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主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以便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强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物料运输安排在昼间,途径村庄和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最终弃渣为*m3,工程多余土石方弃至公共弃渣场,场址位于宜良正耀采砂场,现状剩余容量为11.*m3,能够容纳本工程多余土石方,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施工机械上的垃圾桶收集后,下班时统一带到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各项机械设备维护修理均送至修理厂,不在项目区开展机修工作,因此不产生维修废件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堆放于施工营地固定位置,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经过以上处置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呈贡区东南方向雨花街道办事处呈贡大健康信息产业 (略) 片区尖山河上

建设单位: (略) 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建设内容:项目所在的尖山河和梁王河属于滇池流域,修缮后,尖山河汛期水途径梁王河进入捞鱼河后汇入滇池。项目区新建取水坝1座,坝型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46.0m,坝高10.0m,坝顶宽2.0m,迎水面铅锤,背水面坡比为1:0.75,坝顶预留4.0m×1.6m溢流口。基础厚0.5m,底部为齿槽型式,齿槽高1.0m,宽0.7m,坡比为1:1。取水坝采用C25混凝土衬砌。坝底设置DN500冲砂管1根,配备闸阀及闸阀室。新建取水坝后对回水区域现状天然河道段右岸采用浆砌石挡墙防护,防止回水淹没耕地,挡墙全长230m,高3.5~7.0m。新建引洪沟1条,全长5.3km,其中H0+000~H1+600、H3+350~H5+302为箱涵段,全长3.55km,断面尺寸4.0×4.2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衬砌,边墙、底板及顶板厚度均为30cm。箱涵段H0+040~H0+045段新建闸门及启闭设施一套,闸门尺寸为4.0×2.8m。H1+600-H3+350为隧洞段,全长1.75km,底坡i=0.005,断面为城门洞型,断面尺寸3.5×3.85m,全断面采用50cm厚C30钢筋混凝土衬砌。引洪沟箱涵段全段共设置10座面山雨洪汇水井(兼做检查井),汇水井采用圆形井,井孔内径为1.0m,井壁厚0.3m,采用C25钢筋混凝土衬砌,顶部设圆形篦子井盖。隧洞段设竖井一座,采用圆形竖井,井孔内径为3.0m,井壁厚0.6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衬砌,顶部设圆形篦子井盖。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36.75亩,临时用地122.5亩,永久用地22.28亩,线性工程长度5.16k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1%。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建设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用以处理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 (略) 的市 (略) 进入下游的捞鱼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施工中针对取水坝和引水沟施工时候,可能造成的地表水环境污染,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确保施工期间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控制泥土和沉积物的流失:施工期间,控制泥土和沉积物的流失非常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建立沉淀池、固定覆盖物等,防止泥土和沉淀物进入水源。妥善处理施工废料,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缩短围堰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确保施工时没有废弃物和废料等污染地表水。在项目施工时,设置导流道,确保施工进行的同时,河道的功能能够得到保障,并且确保施工期间泥沙不会对河流水源造成污染。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 (略) 开挖时先对碎石进行洒水,湿式作业;同时加快工期,尽可能减轻影响。物料集中装卸点布置在距敏感点较远的区域;物料装卸前有条件的可先进行洒水,保证物料湿润,物料及开挖土方临时堆存 (略) 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定期利用洒水车对运 (略) 进行洒水降尘,各运输车辆需用篷布覆盖物料方可进出,以控制运输扬尘。如遇施工扬尘大风天气,适当增加雾炮等设备布置与施工围挡周边,用于隧道口场地边界的抑制扬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挖掘机、装载车、汽车等设备维护,杜绝带病作业,减少尾气排放。在施工区域内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减速行驶、用防尘布覆盖易起尘的物料等措施,在水渠施工段设置2.5m高围挡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扬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集中的取水坝、引水沟、隧洞、箱涵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敏感点影响。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严格贯 (略) 人民政府令第72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主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以便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强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物料运输安排在昼间,途径村庄和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最终弃渣为*m3,工程多余土石方弃至公共弃渣场,场址位于宜良正耀采砂场,现状剩余容量为11.*m3,能够容纳本工程多余土石方,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施工机械上的垃圾桶收集后,下班时统一带到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各项机械设备维护修理均送至修理厂,不在项目区开展机修工作,因此不产生维修废件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堆放于施工营地固定位置,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经过以上处置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区尖山河至梁王河面山雨洪水治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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