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迪环发〔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 (略) 上公告”。
现对益 (略) 和维西龙转湾砂场到期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 (略) 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清单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期未延续清单
排污单位名称 | 所在县(市) | 排污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益 (略)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 *59G001Q | 2020-12-31至2023-12-30 |
维西龙转湾砂场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 *MA6NDKCT*U | 2020-12-08车 2023-12-07 |
迪环发〔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 (略) 上公告”。
现对益 (略) 和维西龙转湾砂场到期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 (略) 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清单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期未延续清单
排污单位名称 | 所在县(市) | 排污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益 (略)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 *59G001Q | 2020-12-31至2023-12-30 |
维西龙转湾砂场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 *MA6NDKCT*U | 2020-12-08车 2023-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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