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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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规划三路
建设单位 (略) 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由来:本次工程所在的大坪地块西部与大屏嶂林场相邻,区域内主要水体为虾公岩水库和企洞水库,多为丘陵地段。林坪路与泗黎路中南端为区内主要商业道路,二者相交处附近地段为主要商业区和居民区。 区域内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以林坪路与泗黎路为界线分为三块。其中第一部分为林坪路、泗黎中路、大新南路以及企洞水库东侧规划路上的排水系统;水库东侧规划路、泗黎中路、大新南路两侧均埋有自南向北的雨污合流管,大新北路下部有自北向南的排水箱涵,两侧的雨水污水均进入这三支合流管中,然后汇入林坪路3500×3000排水箱涵,朝东排放,进入蛟*塘区内蛟坪路上的排水箱涵。第二部分为泗黎中路和大新北路上的排水系统;泗黎中路、大新北路北侧均有自南向北的雨污合流管,两侧的雨水污水均进入这两支合流管中,大新北路的河流管汇入泗黎中路的合流管后向北排放,最终排入大坪水,而大坪水最终汇入虾公岩水。第三部分为林坪路西侧虾公岩水库和企洞水库周围地区,此区域水体较多,尚未规划管网,雨污水都是由单独管道就近排放入附近水体。 林坪路和泗黎中路交汇处暴雨时容易形成内涝,其主要原因为泗黎中路上一根500合流管以及一座1000×800原有箱涵排放点为就近鱼塘,现鱼塘已被填没,造成排水不畅,建议将两处排水管接入林坪路上排水箱涵。林坪路接出至蛟坪路处容易形成内涝,其主要原因为该段路有铁路经过,管位较低。另外,东深高速以西、大坪路以北地区排水能力不足。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排水箱涵。本次设计沿规划三路、规划一路、林坪路、泗黎中路新建排水箱涵,排至虾公岩旧溢洪渠,用于大坪地块排水。箱涵全线为单孔箱涵,尺寸为2.5m×2.2m~4.0m×3.5m,埋深4~8m,全长约3.04公里。 本工程所在地现状地表径流最终排入大坪水,而大坪水最终汇入虾公岩水,建设本工程后,雨水径流经过本项目收集后排入虾公岩旧溢洪渠后进入水库,本工程排水箱涵属于加强塘厦镇大坪社区境内的除涝工程措施,治涝面积为128公顷,折算为0.192万亩<3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可知,本项目工程级别为Ⅴ类,工程规模为小(2)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规划三路
建设单位 (略) 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由来:本次工程所在的大坪地块西部与大屏嶂林场相邻,区域内主要水体为虾公岩水库和企洞水库,多为丘陵地段。林坪路与泗黎路中南端为区内主要商业道路,二者相交处附近地段为主要商业区和居民区。 区域内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以林坪路与泗黎路为界线分为三块。其中第一部分为林坪路、泗黎中路、大新南路以及企洞水库东侧规划路上的排水系统;水库东侧规划路、泗黎中路、大新南路两侧均埋有自南向北的雨污合流管,大新北路下部有自北向南的排水箱涵,两侧的雨水污水均进入这三支合流管中,然后汇入林坪路3500×3000排水箱涵,朝东排放,进入蛟*塘区内蛟坪路上的排水箱涵。第二部分为泗黎中路和大新北路上的排水系统;泗黎中路、大新北路北侧均有自南向北的雨污合流管,两侧的雨水污水均进入这两支合流管中,大新北路的河流管汇入泗黎中路的合流管后向北排放,最终排入大坪水,而大坪水最终汇入虾公岩水。第三部分为林坪路西侧虾公岩水库和企洞水库周围地区,此区域水体较多,尚未规划管网,雨污水都是由单独管道就近排放入附近水体。 林坪路和泗黎中路交汇处暴雨时容易形成内涝,其主要原因为泗黎中路上一根500合流管以及一座1000×800原有箱涵排放点为就近鱼塘,现鱼塘已被填没,造成排水不畅,建议将两处排水管接入林坪路上排水箱涵。林坪路接出至蛟坪路处容易形成内涝,其主要原因为该段路有铁路经过,管位较低。另外,东深高速以西、大坪路以北地区排水能力不足。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排水箱涵。本次设计沿规划三路、规划一路、林坪路、泗黎中路新建排水箱涵,排至虾公岩旧溢洪渠,用于大坪地块排水。箱涵全线为单孔箱涵,尺寸为2.5m×2.2m~4.0m×3.5m,埋深4~8m,全长约3.04公里。 本工程所在地现状地表径流最终排入大坪水,而大坪水最终汇入虾公岩水,建设本工程后,雨水径流经过本项目收集后排入虾公岩旧溢洪渠后进入水库,本工程排水箱涵属于加强塘厦镇大坪社区境内的除涝工程措施,治涝面积为128公顷,折算为0.192万亩<3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可知,本项目工程级别为Ⅴ类,工程规模为小(2)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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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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