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华恒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华恒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黄杨大道西2001号C厂房2层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一、 (略) (略)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黄杨大道西2001号C厂房2层,现有项目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对现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塑胶件产品进行喷涂、印刷及烘干,原塑胶件生产线保持不变,同时对现有项目注塑工序废气处理工艺进行调整。扩建后年产塑料制品印刷件3000吨、塑胶件*件。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喷涂、烘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印刷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新带老工程注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 |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黄杨大道西2001号C厂房2层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一、 (略) (略)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黄杨大道西2001号C厂房2层,现有项目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对现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塑胶件产品进行喷涂、印刷及烘干,原塑胶件生产线保持不变,同时对现有项目注塑工序废气处理工艺进行调整。扩建后年产塑料制品印刷件3000吨、塑胶件*件。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喷涂、烘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印刷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新带老工程注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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