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对《四川 (略) 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龙泉 (略) 777号3楼C区25号窗口龙泉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四川 (略) 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5.2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对《四川 (略) 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龙泉 (略) 777号3楼C区25号窗口龙泉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四川 (略) 千页科技储能消防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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