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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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项目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项目

(略) 兴文县共乐镇拖船社区七组

兴文县天鑫 (略)

(略)

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有限责任公拟投资*元在共乐镇拖船社区村七组建设石材加工项目。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新建建筑石材生产线一条,占地面积10 亩,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600 平米,新购置龙门切割机5 台、中切割机2 台、红外线1200型切边机1台、荔枝机2 台、手扶磨2 台、压滤机1 台,建成后可年产*m2石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项目已于2024年1月取得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为:川投资备 【2401-*-04-01-*】FGQB-0008号出具的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二十七、非金属制品业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和切割、打磨工序的颗粒物。

①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属于间断性排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烟气净化效率≥75%以上》,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②切割、打磨工序的颗粒物

石材切割和打磨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拟建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切割、切边均采用水喷淋方式进行生产,并安装雾化喷淋装置抑尘,粉尘基本上进入废水中。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因此,拟建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场地冲洗废水。

①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②生产废水

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生产用水主要来自补充水及沉淀处理后的循环水。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经厂房外的废水收集沟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东侧地势较低处的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四中的一级标准后回用。

③场地冲洗废水

场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底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龙门切、切边机、荔枝面机等设备。

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龙门切、切边机、荔枝面机等设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厂界噪声值。

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

④设置厂房隔声,将高噪声设备所在厂房设置为密闭环境作业。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因此企业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渣饼、边角料以及废机油。

①沉渣饼

项目沉渣饼收集后交由其他石料加工单位处理。

②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切割废料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其他石料加工单位处理。

③废机油

项目机器检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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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项目

(略) 兴文县共乐镇拖船社区七组

兴文县天鑫 (略)

(略)

兴文县天鑫石材加工有限责任公拟投资*元在共乐镇拖船社区村七组建设石材加工项目。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新建建筑石材生产线一条,占地面积10 亩,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600 平米,新购置龙门切割机5 台、中切割机2 台、红外线1200型切边机1台、荔枝机2 台、手扶磨2 台、压滤机1 台,建成后可年产*m2石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项目已于2024年1月取得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为:川投资备 【2401-*-04-01-*】FGQB-0008号出具的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二十七、非金属制品业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和切割、打磨工序的颗粒物。

①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属于间断性排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烟气净化效率≥75%以上》,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②切割、打磨工序的颗粒物

石材切割和打磨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拟建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切割、切边均采用水喷淋方式进行生产,并安装雾化喷淋装置抑尘,粉尘基本上进入废水中。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因此,拟建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场地冲洗废水。

①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②生产废水

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生产用水主要来自补充水及沉淀处理后的循环水。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经厂房外的废水收集沟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东侧地势较低处的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四中的一级标准后回用。

③场地冲洗废水

场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底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龙门切、切边机、荔枝面机等设备。

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龙门切、切边机、荔枝面机等设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厂界噪声值。

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

④设置厂房隔声,将高噪声设备所在厂房设置为密闭环境作业。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因此企业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渣饼、边角料以及废机油。

①沉渣饼

项目沉渣饼收集后交由其他石料加工单位处理。

②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切割废料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其他石料加工单位处理。

③废机油

项目机器检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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