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规地(2024)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 | | 用 地 单 位 | 上海高 (略) | 项目名称 | 黄浦区HP-23-II街坊(高福里)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黄浦区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黄府土〔2024〕3号 | 用 地 位 置 |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东至延中绿地,南至长乐路,西至瑞金一路,北至巨鹿路 | 用 地 面 积 | 41846.18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36965.16平方米,长乐路、瑞金一路、巨鹿路沿线阳台水平投影占地面积335.48平方米,007-04、007-06地下空间水平投影占地面积4545.54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 建 设 规 模 | 总建筑面积*.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9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7864平方米。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黄浦区HP-23-II街坊(高福里)项目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地〔2024〕52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