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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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略) 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位于航天大道3号,建设单位为 (略) 。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333㎡,地上建筑面积*.714㎡(均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7500.619㎡(其中停车配套面积4795.926㎡,人防面积1265.2㎡,地下室1439.493㎡)。容积率为4.28,建筑密度16.00%。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216#住宅楼,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83㎡,其中地上*.583㎡,地下1265.200㎡。

2.217#住宅楼,地上2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24㎡,其中地上*.131㎡,地下1439.493㎡。

3.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4795.926㎡。

三、配套公建情况

依据该项目2006年及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未规划配套公建,实际未建设配套公建。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308个,现状机动车位数323个。

五、日照分析情况

1.自身日照情况

现状住宅建筑共计17户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

2.对周边日照影响情况

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共计39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13户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26户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实测用地面积*.461㎡,其中雁塔区域5506㎡,长安区域9487.461㎡。

2.依据该项目2006年及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未规划配套公建,实际未建设配套公建。

3.2006年审批总平面图规划绿地率29%,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规划绿地率55.4%,现状绿化率26.25%

4.216#职工住宅楼与212#楼山墙间距(12.93m)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3m)的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1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6月27日

(略) 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位于航天大道3号,建设单位为 (略) 。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职工住宅楼项目(216#、217#楼)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333㎡,地上建筑面积*.714㎡(均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7500.619㎡(其中停车配套面积4795.926㎡,人防面积1265.2㎡,地下室1439.493㎡)。容积率为4.28,建筑密度16.00%。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216#住宅楼,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83㎡,其中地上*.583㎡,地下1265.200㎡。

2.217#住宅楼,地上2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24㎡,其中地上*.131㎡,地下1439.493㎡。

3.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4795.926㎡。

三、配套公建情况

依据该项目2006年及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未规划配套公建,实际未建设配套公建。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308个,现状机动车位数323个。

五、日照分析情况

1.自身日照情况

现状住宅建筑共计17户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

2.对周边日照影响情况

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共计39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13户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26户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实测用地面积*.461㎡,其中雁塔区域5506㎡,长安区域9487.461㎡。

2.依据该项目2006年及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未规划配套公建,实际未建设配套公建。

3.2006年审批总平面图规划绿地率29%,2008年审批总平面图规划绿地率55.4%,现状绿化率26.25%

4.216#职工住宅楼与212#楼山墙间距(12.93m)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3m)的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1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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