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普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哈密普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4日,哈密普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哈密普 (略) 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普 (略) 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州区北部物流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3°29′55.213″,北纬42°56′04.06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加氢能力3000千克/天固定式制加氢一体站,建设300平方米生活房1座(采用集装箱配置),配套相关设备,制氢装置1套及配套设备、氢气缓冲罐1套、压缩机4台、冷水机组4套、安全监控系统及收费系统1套、储氢瓶组3套、管束车充装位2个、双枪同时加注加氢机3台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普 (略)
联系人:王云辉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秦涛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普 (略)
2024年6月2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4日,哈密普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哈密普 (略) 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普 (略) 北部物流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州区北部物流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3°29′55.213″,北纬42°56′04.06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加氢能力3000千克/天固定式制加氢一体站,建设300平方米生活房1座(采用集装箱配置),配套相关设备,制氢装置1套及配套设备、氢气缓冲罐1套、压缩机4台、冷水机组4套、安全监控系统及收费系统1套、储氢瓶组3套、管束车充装位2个、双枪同时加注加氢机3台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普 (略)
联系人:王云辉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秦涛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普 (略)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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