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创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扬州创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地块名称:扬州 (略) 地块;
占地面积:8543.24m2(约12.82亩);
地理位置:位于 (略) 江都区仙女镇陈行村,北至空地, (略) (略) , (略) ,西至空地;
委托单位: (略) 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为扬州 (略) 。
未来规划:暂无规划,本次调查为现状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调查启动原因: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等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的通知》(扬江污防指办〔2024〕29号), (略) 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根据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结合人员访谈了解到,本次调查地块2008年前为农田,2008年初,扬州 (略) 开始建设施工,2011年3月,扬州 (略) 建设完成并投产运营,2012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扬州 (略) ,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江 (略) 、 (略) (略) 、 (略) 中 (略) 、扬州 (略) 、 (略) (略) 、 (略) (略) 、扬州 (略) 、江苏 (略) (存放建筑器材、不生产)、扬州德月冶金机械厂、江苏 (略) 、农田、地表水及居民住宅。地块及周边存在工业企业,可能存在潜在污染物,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为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本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三、第二阶段调查主要内容(1)样品采集
采样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5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另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了40个土壤样品(含4个土壤平行样),8个地下水采集样品(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土壤及地下水检测因子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
(2)样品检测
现场快筛及感观结果: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现场采样过程中XRF和PID检测值均无异常,地块内无明显异味。
检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地块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地块名称:扬州 (略) 地块;
占地面积:8543.24m2(约12.82亩);
地理位置:位于 (略) 江都区仙女镇陈行村,北至空地, (略) (略) , (略) ,西至空地;
委托单位: (略) 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为扬州 (略) 。
未来规划:暂无规划,本次调查为现状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调查启动原因: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等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的通知》(扬江污防指办〔2024〕29号), (略) 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根据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结合人员访谈了解到,本次调查地块2008年前为农田,2008年初,扬州 (略) 开始建设施工,2011年3月,扬州 (略) 建设完成并投产运营,2012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扬州 (略) ,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江 (略) 、 (略) (略) 、 (略) 中 (略) 、扬州 (略) 、 (略) (略) 、 (略) (略) 、扬州 (略) 、江苏 (略) (存放建筑器材、不生产)、扬州德月冶金机械厂、江苏 (略) 、农田、地表水及居民住宅。地块及周边存在工业企业,可能存在潜在污染物,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为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本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三、第二阶段调查主要内容(1)样品采集
采样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5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另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了40个土壤样品(含4个土壤平行样),8个地下水采集样品(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土壤及地下水检测因子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
(2)样品检测
现场快筛及感观结果: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现场采样过程中XRF和PID检测值均无异常,地块内无明显异味。
检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地块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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