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宣威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宣威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宣威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 发布时间** 15:16: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板桥街道鸡街村老326国道旁(距离小鸡街村约260m)

建设单位

翔霖(宣威)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翔霖(宣威) (略) (略)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租用中国 (略) (略) 闲置多年的白泥坡加油站场地作为建设用地。因326国道改道,该加油站经营不善,闲置多年,且加油机和储罐等加油设施均已拆除,目前仅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保留。建设单位计划对现有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进行简单的修缮后作为本项目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进行利用,不再新建。该场地旁有老326国道经过,也不需要新修建进场道路。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0.00万元。

2、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机质培育库、原料库发酵池、生产车间、成品库、综合用房,配套完善相应的水、电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购置相关生产设备,达到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能力。

2.1建设地点

本项 (略) 板桥街道歌乐村委会鸡街村老326国道旁,地理坐标E104°5′46.273 ",N26°1′44.820"。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具体见“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地块西南侧与老326国道相连,西北面为储煤场,东北面及东南面为耕地,南面和东南面为耕地相邻。项目周边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厂界西侧、南侧。本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有机肥。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施工用水点为直耗水,无废水排放;施工人员如厕废水进入该场地内加油站现有厕所,收集后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保证施工生活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以颗粒物为主,少量焊接废气中的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为辅,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报告提出以下防治措施:优化施工管理,降低施工过程焊接工序的返工率,减少焊接废气的排放;合理布局建筑细料暂存位置,减少现场转运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现场细料堆存管理,施工现场的细料堆场进行覆盖;施工现场采取先围挡,再施工的方式减少粉尘外溢;运输粉料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需加盖防尘篷布;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

三、噪声 根据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振捣设备、切割机、电焊机等施工设备噪声,项目周边有居民点,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禁止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彩钢瓦、钢材边角料、废混凝土料),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彩钢瓦、钢材边角料回收后作为废品外售; (略) 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放; (略) 现有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按以上方式可以妥善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气净化废水配套建设相应的循环水池,系统偶尔(10~15天)更换的废水(3.0m3)有收集池(5m3)收集,堆肥增湿发酵用水量500m3/a,一般6~7天补水一次。可以保证全部收集用于发酵补充水。本厂初期雨水一年最大产生量是399.08 m3/a,造粒用水900m3/a,可以全部消耗该部分雨水。雨水收集池容积要求设计大于一次雨水产生量,可以保证产生的雨水全部用于造粒用水,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0m3/a,且配套完善的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化粪池,堆肥增湿发酵用水量500m3/a。可以保证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发酵增湿补充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场地落地初期雨水、废气净化排污水、堆肥渗滤液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NH3-N,以上污染物属于有机肥中的主要成分,所以该部分废水作为有机肥堆肥发酵增湿补充水,从水质方面考虑,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厂内全部综合利用,可行。

二、废气 本项目畜禽粪便原料进厂后直接送入生产车间内的发酵区进行堆肥发酵;其它原辅料均暂存于原料堆放区,产品打包后移入成品堆放区,除秸秆外,其余原辅料、燃料及产品均不露天堆放。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颗粒物、堆肥发酵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和生物质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机肥生产使用的畜禽粪便为养殖场已经一次发酵后的腐熟料(粗料),建设单位需加入粉碎后的秸秆、发酵菌搅拌混合后开始二次堆肥发酵。本项目畜禽粪便进厂后不进行暂存,直接送入发酵区发酵,恶臭气体产生主要在发酵区,发酵过程中原料在微生物作用下,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无量纲,NH3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嗅觉阈值为0.1ppm,H2S为无色气体,有恶臭和毒性,具有臭鸡蛋气味,其嗅觉阈值为0.0005ppm。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熟化过程氨的产生系数为0.01kg/t—产品,本项目年产5万吨有机肥,则产生NH3的量为0.5t/a,H2S的产生量为0.025t/a(按氨气的5%计算)。本项目发酵工序位于车间内,建设单位拟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措施减少臭气排放,根据《关于EM菌除臭在环境保护应用的文献综述》(黄以豪)一文中,研究表明EM菌对粪便产生的NH3、H2S具有较高的去除率,其去除效率分别达78.4%、66.7%,本次评价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对NH3、H2S的去除率按70%、60%计,喷洒生物除臭剂后, NH3、H2S的排放量很小。少量的恶臭污染物大部分在发酵工段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极少部分残留在有机肥中的恶臭污染物在有机肥筛分、造粒、烘干过程中释放,随含尘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面积1368.0m2,污染物浓度低,发酵车间按要求设置通风设施,通风换气设施确保少量的废气经稀释扩散后,厂界浓度达标;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少,少部分经排气筒排放,排放量远远小于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有机肥备料造粒生产线粉尘产生节点包括秸秆粉碎,发酵后有机肥破碎、筛分、配料搅拌、造粒工段和肥料皮带输送环节,干燥后冷却、筛分、破碎和肥料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有机肥的产量为50000t/a,废气产生量为*.0Nm3/a,粉尘产生量为18.5t/a。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收集率按90%考虑)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去除效率按98%核算)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处理风量12356.25 Nm3/h,粉尘排放浓度11.229mg/m3,粉尘的排放量0.333t/a,排放速率0.139kg/h。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排气筒高度设置要求,新污染源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m,且高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5m,由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12m,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建筑物5m。即本项目排气筒DA001设置高度为17m。无组织粉尘包括有机肥生产过程中没有被含尘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逸散性粉尘,粉尘量1.85t/a,由于车间密封性较好,大部分粉尘在车间内沉降,按70%沉降率考虑,进入外环境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56t/a。造粒后的有机肥经皮带进入烘干机,通过烘干机对颗粒有机肥进行烘干,烘干机使用热源为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热空气,经烘干机出料端8c风机引入烘干机内直接烘干肥料,烘干后的有机肥经皮带进入冷却工段。烘干废气配套的风机风量约14000m3/h。烘干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选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参考绩效值表”规定的方法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烘干尾气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治理效率,采用物料衡算法推算污染物的产生量。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烘干尾气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261t/a,排放浓度7.768mg/m3,排放速率0.109kg/h;烘干尾气采用旋风除尘(除尘效率40%)和水幕除尘(85%)两级除尘方式进行处理,综合除尘效率91%,物料衡算方法,计算颗粒物的产生情况,则颗粒物产生量为2.900t/a,产生速率1.208kg/h,产生浓度为86.310mg/m3。氨气极易溶于水,湿法除尘的同时,对废气中的臭气污染物氨也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可以减少臭气浓度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处理设施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根据绩效值核算本项目SO2的排放量为0.870t/a,选用的燃料为低硫燃料,按物料衡算法,二氧化硫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排放浓度为25.893mg/m3,排放速率0.363kg/h,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864.2-2018)中关于主要废气治理可行技术规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烘干废气管控二氧化硫的可行技术为 “选用低硫燃料。”本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为低硫燃料,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标,措施可行。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根据绩效值核算本项目NOx的排放量2.610t/a。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864.2-2018)中:“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关于主要废气治理可行技术规定相关内容,对烘干废气中氮氧化物未进行管控。按物料衡算法,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排放浓度为77.679mg/m3,排放速率1.088kg/h。排气筒(DA002)高度设置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各种工业炉窑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当周边200m范围有建筑物时,高出建筑物3m。鉴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浓度和速率均要求达标,且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有关。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1.088kg/h,确保速率和浓度均达标,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1.088kg/h对应的排气筒高度18m,设置排气筒(DA002)高度18m,符合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的设置要求。项目购买的畜禽粪便为一次腐熟料,一次腐熟料发酵不完全,还有一定的臭味。便于管理,建议建设单位自备专门粪便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车厢可以密闭。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粪便时车厢须处于密闭状态,严禁运输过程中粪便沿途泼洒。减少粪便运输过程臭气对沿途及厂区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布袋收尘灰、热风炉炉渣、循环水池沉淀泥、设备维修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生活产生的垃圾,厂内建设统一食堂。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布袋收尘灰(S4)送至原料配料工段作为原料利用,旋风除尘和循环水池清理产生的沉淀泥(S2、S3)和热风炉炉灰(S1)送发酵车间进行发酵后作为原料利用。以上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热风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炉渣按照3.5kg/t˙燃料计算,生物质燃料消耗量为1000t,炉渣产生量为3.5t/a。根据废气粉尘产生量(2.9t/a)和最终排放量(0.261t/a),核算该系统废气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物料平衡,产生量减排放量为旋风和湿法收集的粉尘,即固废S2、S3的量2.639 t/a。根据废气粉尘产生量(18.5t/a)和最终排放量(0.333t/a),核算该系统废气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物料平衡,产生量减排放量为旋风和湿法收集的粉尘,即固废S4的量18.167 t/a。废矿物油在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根据设备方提供基础数据,按每季度保养、维修检查一次,废矿物油平均每次产生量按10kg计算,年产生量约0.04t。每次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参照 “粪便处置工程”对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进行分类,即为Ⅳ类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车间地面设计建成硬化地面,发酵车间堆肥区按要求设计堆肥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渗滤液导流、收集设施, 雨水收集池、除尘废水、生活污水均有完善的收集设施,设施均设计为混凝土结构,可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体,从而减轻乃至杜绝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规定:“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类别属于“其它行业”,即为Ⅳ类项目,根据污染型项目土壤评价等级判定,该项目可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仅对土壤影响途径及防治措施进行简要说明。本项目所有生产活动置于室内,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车间地面设计建成硬化地面,厂房与外界土壤环境有厂房基础及混凝土围强阻隔,可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从而减轻乃至杜绝对土壤质,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以有机肥颗粒为主,大气沉降不会污染场内土壤环境。因此本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选址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以大气污染物、噪声为主,环境影响报告表针对主要污染物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污染物总体排放量小,对环境的影响小,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宣威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 发布时间** 15:16: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板桥街道鸡街村老326国道旁(距离小鸡街村约260m)

建设单位

翔霖(宣威)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翔霖(宣威) (略) (略)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租用中国 (略) (略) 闲置多年的白泥坡加油站场地作为建设用地。因326国道改道,该加油站经营不善,闲置多年,且加油机和储罐等加油设施均已拆除,目前仅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保留。建设单位计划对现有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进行简单的修缮后作为本项目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进行利用,不再新建。该场地旁有老326国道经过,也不需要新修建进场道路。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0.00万元。

2、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机质培育库、原料库发酵池、生产车间、成品库、综合用房,配套完善相应的水、电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购置相关生产设备,达到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能力。

2.1建设地点

本项 (略) 板桥街道歌乐村委会鸡街村老326国道旁,地理坐标E104°5′46.273 ",N26°1′44.820"。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具体见“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地块西南侧与老326国道相连,西北面为储煤场,东北面及东南面为耕地,南面和东南面为耕地相邻。项目周边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厂界西侧、南侧。本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有机肥。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施工用水点为直耗水,无废水排放;施工人员如厕废水进入该场地内加油站现有厕所,收集后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保证施工生活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以颗粒物为主,少量焊接废气中的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为辅,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报告提出以下防治措施:优化施工管理,降低施工过程焊接工序的返工率,减少焊接废气的排放;合理布局建筑细料暂存位置,减少现场转运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现场细料堆存管理,施工现场的细料堆场进行覆盖;施工现场采取先围挡,再施工的方式减少粉尘外溢;运输粉料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需加盖防尘篷布;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

三、噪声 根据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振捣设备、切割机、电焊机等施工设备噪声,项目周边有居民点,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禁止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根据前述“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彩钢瓦、钢材边角料、废混凝土料),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彩钢瓦、钢材边角料回收后作为废品外售; (略) 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放; (略) 现有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按以上方式可以妥善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气净化废水配套建设相应的循环水池,系统偶尔(10~15天)更换的废水(3.0m3)有收集池(5m3)收集,堆肥增湿发酵用水量500m3/a,一般6~7天补水一次。可以保证全部收集用于发酵补充水。本厂初期雨水一年最大产生量是399.08 m3/a,造粒用水900m3/a,可以全部消耗该部分雨水。雨水收集池容积要求设计大于一次雨水产生量,可以保证产生的雨水全部用于造粒用水,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0m3/a,且配套完善的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化粪池,堆肥增湿发酵用水量500m3/a。可以保证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发酵增湿补充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场地落地初期雨水、废气净化排污水、堆肥渗滤液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NH3-N,以上污染物属于有机肥中的主要成分,所以该部分废水作为有机肥堆肥发酵增湿补充水,从水质方面考虑,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厂内全部综合利用,可行。

二、废气 本项目畜禽粪便原料进厂后直接送入生产车间内的发酵区进行堆肥发酵;其它原辅料均暂存于原料堆放区,产品打包后移入成品堆放区,除秸秆外,其余原辅料、燃料及产品均不露天堆放。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颗粒物、堆肥发酵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和生物质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机肥生产使用的畜禽粪便为养殖场已经一次发酵后的腐熟料(粗料),建设单位需加入粉碎后的秸秆、发酵菌搅拌混合后开始二次堆肥发酵。本项目畜禽粪便进厂后不进行暂存,直接送入发酵区发酵,恶臭气体产生主要在发酵区,发酵过程中原料在微生物作用下,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无量纲,NH3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嗅觉阈值为0.1ppm,H2S为无色气体,有恶臭和毒性,具有臭鸡蛋气味,其嗅觉阈值为0.0005ppm。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熟化过程氨的产生系数为0.01kg/t—产品,本项目年产5万吨有机肥,则产生NH3的量为0.5t/a,H2S的产生量为0.025t/a(按氨气的5%计算)。本项目发酵工序位于车间内,建设单位拟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措施减少臭气排放,根据《关于EM菌除臭在环境保护应用的文献综述》(黄以豪)一文中,研究表明EM菌对粪便产生的NH3、H2S具有较高的去除率,其去除效率分别达78.4%、66.7%,本次评价喷洒生物除臭剂(EM菌)对NH3、H2S的去除率按70%、60%计,喷洒生物除臭剂后, NH3、H2S的排放量很小。少量的恶臭污染物大部分在发酵工段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极少部分残留在有机肥中的恶臭污染物在有机肥筛分、造粒、烘干过程中释放,随含尘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面积1368.0m2,污染物浓度低,发酵车间按要求设置通风设施,通风换气设施确保少量的废气经稀释扩散后,厂界浓度达标;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少,少部分经排气筒排放,排放量远远小于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有机肥备料造粒生产线粉尘产生节点包括秸秆粉碎,发酵后有机肥破碎、筛分、配料搅拌、造粒工段和肥料皮带输送环节,干燥后冷却、筛分、破碎和肥料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有机肥的产量为50000t/a,废气产生量为*.0Nm3/a,粉尘产生量为18.5t/a。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收集率按90%考虑)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去除效率按98%核算)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处理风量12356.25 Nm3/h,粉尘排放浓度11.229mg/m3,粉尘的排放量0.333t/a,排放速率0.139kg/h。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排气筒高度设置要求,新污染源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m,且高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5m,由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12m,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建筑物5m。即本项目排气筒DA001设置高度为17m。无组织粉尘包括有机肥生产过程中没有被含尘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逸散性粉尘,粉尘量1.85t/a,由于车间密封性较好,大部分粉尘在车间内沉降,按70%沉降率考虑,进入外环境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56t/a。造粒后的有机肥经皮带进入烘干机,通过烘干机对颗粒有机肥进行烘干,烘干机使用热源为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热空气,经烘干机出料端8c风机引入烘干机内直接烘干肥料,烘干后的有机肥经皮带进入冷却工段。烘干废气配套的风机风量约14000m3/h。烘干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选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参考绩效值表”规定的方法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烘干尾气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治理效率,采用物料衡算法推算污染物的产生量。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烘干尾气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261t/a,排放浓度7.768mg/m3,排放速率0.109kg/h;烘干尾气采用旋风除尘(除尘效率40%)和水幕除尘(85%)两级除尘方式进行处理,综合除尘效率91%,物料衡算方法,计算颗粒物的产生情况,则颗粒物产生量为2.900t/a,产生速率1.208kg/h,产生浓度为86.310mg/m3。氨气极易溶于水,湿法除尘的同时,对废气中的臭气污染物氨也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可以减少臭气浓度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处理设施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根据绩效值核算本项目SO2的排放量为0.870t/a,选用的燃料为低硫燃料,按物料衡算法,二氧化硫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排放浓度为25.893mg/m3,排放速率0.363kg/h,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864.2-2018)中关于主要废气治理可行技术规定:“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烘干废气管控二氧化硫的可行技术为 “选用低硫燃料。”本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为低硫燃料,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标,措施可行。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1000t/a,根据绩效值核算本项目NOx的排放量2.610t/a。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864.2-2018)中:“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关于主要废气治理可行技术规定相关内容,对烘干废气中氮氧化物未进行管控。按物料衡算法,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排放浓度为77.679mg/m3,排放速率1.088kg/h。排气筒(DA002)高度设置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各种工业炉窑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当周边200m范围有建筑物时,高出建筑物3m。鉴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浓度和速率均要求达标,且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有关。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1.088kg/h,确保速率和浓度均达标,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1.088kg/h对应的排气筒高度18m,设置排气筒(DA002)高度18m,符合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的设置要求。项目购买的畜禽粪便为一次腐熟料,一次腐熟料发酵不完全,还有一定的臭味。便于管理,建议建设单位自备专门粪便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车厢可以密闭。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粪便时车厢须处于密闭状态,严禁运输过程中粪便沿途泼洒。减少粪便运输过程臭气对沿途及厂区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布袋收尘灰、热风炉炉渣、循环水池沉淀泥、设备维修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生活产生的垃圾,厂内建设统一食堂。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布袋收尘灰(S4)送至原料配料工段作为原料利用,旋风除尘和循环水池清理产生的沉淀泥(S2、S3)和热风炉炉灰(S1)送发酵车间进行发酵后作为原料利用。以上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热风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炉渣按照3.5kg/t˙燃料计算,生物质燃料消耗量为1000t,炉渣产生量为3.5t/a。根据废气粉尘产生量(2.9t/a)和最终排放量(0.261t/a),核算该系统废气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物料平衡,产生量减排放量为旋风和湿法收集的粉尘,即固废S2、S3的量2.639 t/a。根据废气粉尘产生量(18.5t/a)和最终排放量(0.333t/a),核算该系统废气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物料平衡,产生量减排放量为旋风和湿法收集的粉尘,即固废S4的量18.167 t/a。废矿物油在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根据设备方提供基础数据,按每季度保养、维修检查一次,废矿物油平均每次产生量按10kg计算,年产生量约0.04t。每次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参照 “粪便处置工程”对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进行分类,即为Ⅳ类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车间地面设计建成硬化地面,发酵车间堆肥区按要求设计堆肥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渗滤液导流、收集设施, 雨水收集池、除尘废水、生活污水均有完善的收集设施,设施均设计为混凝土结构,可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体,从而减轻乃至杜绝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规定:“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类别属于“其它行业”,即为Ⅳ类项目,根据污染型项目土壤评价等级判定,该项目可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仅对土壤影响途径及防治措施进行简要说明。本项目所有生产活动置于室内,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车间地面设计建成硬化地面,厂房与外界土壤环境有厂房基础及混凝土围强阻隔,可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从而减轻乃至杜绝对土壤质,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以有机肥颗粒为主,大气沉降不会污染场内土壤环境。因此本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选址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以大气污染物、噪声为主,环境影响报告表针对主要污染物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污染物总体排放量小,对环境的影响小,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