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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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

  报来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金化2站拟供电区内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提高金化2站拟供电区内的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8-*-04-01-*)。项目单位为 (略) 韶关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仁化县丹霞街道镇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新建110千伏金化2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4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4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4+5兆乏电容器;2.解口110kV金长线接入金化2站自金化2站至长江站,新建架空线路长1×0.92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挂单回导线长1×0.33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59千米;自金化2站至金化站,新建架空线路长1×0.64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挂单回导线长1×0.03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61千米;3.站内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1166.26平方米,警传室建筑面积72.05平方米,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5.28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266.7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5548.4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64.54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883.92万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水保、能耗、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详见附件)。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0004S01号)、《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韶关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韶关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报来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金化2站拟供电区内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提高金化2站拟供电区内的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8-*-04-01-*)。项目单位为 (略) 韶关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仁化县丹霞街道镇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新建110千伏金化2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4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4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4+5兆乏电容器;2.解口110kV金长线接入金化2站自金化2站至长江站,新建架空线路长1×0.92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挂单回导线长1×0.33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59千米;自金化2站至金化站,新建架空线路长1×0.64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挂单回导线长1×0.03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61千米;3.站内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1166.26平方米,警传室建筑面积72.05平方米,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5.28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266.7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5548.4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64.54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883.92万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水保、能耗、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详见附件)。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韶关110千伏金化2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0004S01号)、《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韶关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韶关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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