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首市恒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界首市恒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恒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表面 (略) 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 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人:王小飞
2024年6月21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恒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 (略) 砖集镇郑庄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防治:车间密闭,破碎、粉碎、烘干和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厂区规划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防治: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运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厂区内的暂存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做好危废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6月1 (略)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恒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表面 (略) 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 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人:王小飞
2024年6月21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恒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 (略) 砖集镇郑庄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防治:车间密闭,破碎、粉碎、烘干和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厂区规划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防治: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运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厂区内的暂存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做好危废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6月1 (略)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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