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zwdt*@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都区秦皇北路与文林西路十字东南角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号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玻璃深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秦都区双照街道办大王村十字北陕西 (略) | (略) | 陕西中蓝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6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区建设普通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3条、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5.5%。 | |
2 | 《地热能ORC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试验项目 | (略) 秦都区马泉街道宝泉路与咸平路十字东北角处绿化广场内 | 中石化绿源地热能(陕西) (略) | 陕西 (略) | 本项目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利用现有宝石佳苑地热井热源建设300kW地热发电站1座,ORC发电机组一体化机组位于发电设施用房内,主要包括蒸发器、冷凝器、透平发电机以及配电柜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zwdt*@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都区秦皇北路与文林西路十字东南角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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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玻璃深加工建设项目 | (略) 秦都区双照街道办大王村十字北陕西 (略) | (略) | 陕西中蓝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6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区建设普通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3条、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5.5%。 | |
2 | 《地热能ORC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试验项目 | (略) 秦都区马泉街道宝泉路与咸平路十字东北角处绿化广场内 | 中石化绿源地热能(陕西) (略) | 陕西 (略) | 本项目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利用现有宝石佳苑地热井热源建设300kW地热发电站1座,ORC发电机组一体化机组位于发电设施用房内,主要包括蒸发器、冷凝器、透平发电机以及配电柜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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