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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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报日期:2024-06-12

项目名称 秦安县安家河至南小河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秦安县葫芦河河道 占地面积(m) 8977

建设单位 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黄韦华

联系人 何青华

项目投资(万元) 1948.07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

日期 2024-07-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雨水板涵共计1641米,其中:新建2000x20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535米,2000x30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 905米,2000x35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201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1.施工产生的固废放置在指定定点,不随意乱丢乱放:2.定期将固废集中转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选用噪音小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2.夜间施工禁止按喇叭:3.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对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及时进行调整。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尽大可能减少作业面,减少对河道植物资源的破坏:2.保护好人文景观;3.施工后进行绿植恢复

第1页


承诺: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黄韦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黄韦华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报日期:2024-06-12

项目名称 秦安县安家河至南小河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秦安县葫芦河河道 占地面积(m) 8977

建设单位 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黄韦华

联系人 何青华

项目投资(万元) 1948.07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

日期 2024-07-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雨水板涵共计1641米,其中:新建2000x20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535米,2000x30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 905米,2000x3500(高x宽)的钢筋混凝土雨水板涵201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1.施工产生的固废放置在指定定点,不随意乱丢乱放:2.定期将固废集中转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选用噪音小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2.夜间施工禁止按喇叭:3.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对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及时进行调整。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尽大可能减少作业面,减少对河道植物资源的破坏:2.保护好人文景观;3.施工后进行绿植恢复

第1页


承诺: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黄韦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秦安县国有资产 (略) 黄韦华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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