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象山秀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象山秀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象山秀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3号 | 2024.06.26 | |
2 | 白沙湾炮台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扩产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4号 | 2024.06.26 | 浙象环许[2024]34号白沙湾炮台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扩产项目.pdf |
3 | 年产*台套新能源光伏逆变器背架、壳体、电梯自动扶梯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5号 | 2024.06.28 | 浙象环许[2024]35号年产*台套新能源光伏逆变器背架、壳体、电梯自动扶梯项目.pdf |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石 (略) 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象山秀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3号 | 2024.06.26 | |
2 | 白沙湾炮台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扩产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4号 | 2024.06.26 | 浙象环许[2024]34号白沙湾炮台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扩产项目.pdf |
3 | 年产*台套新能源光伏逆变器背架、壳体、电梯自动扶梯项目 | 浙象环许〔2024〕35号 | 2024.06.28 | 浙象环许[2024]35号年产*台套新能源光伏逆变器背架、壳体、电梯自动扶梯项目.pdf |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石 (略) 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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