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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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关 (略) 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纪要》(〔2024〕4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境内流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对永定区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四、五级河道(抚溪、文溪、永定河、堂堡溪、合溪、金丰溪干流、岐岭溪、湖山溪、南溪、增瑞溪、金砂溪、双洋溪、悠远溪、西溪)和12座水库(狮象潭水库、沿江水库、官田坝水库、下洋车前坝水库、泰溪水库、百丈寨水库、木坑水库、共星水库、三寨水库、中心桥水库、汤池角水库、寨下潭水库)进行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清淤疏浚量约2163.14万立方米,建设生态护岸约8400米,生态沟渠约4500米,并建设永定区智慧流域系统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262.13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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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关 (略) 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纪要》(〔2024〕4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境内流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对永定区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四、五级河道(抚溪、文溪、永定河、堂堡溪、合溪、金丰溪干流、岐岭溪、湖山溪、南溪、增瑞溪、金砂溪、双洋溪、悠远溪、西溪)和12座水库(狮象潭水库、沿江水库、官田坝水库、下洋车前坝水库、泰溪水库、百丈寨水库、木坑水库、共星水库、三寨水库、中心桥水库、汤池角水库、寨下潭水库)进行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清淤疏浚量约2163.14万立方米,建设生态护岸约8400米,生态沟渠约4500米,并建设永定区智慧流域系统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262.13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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