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28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28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三也五金制品厂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象珠镇派溪吕大溪滩 | (略) 三也五金制品厂 | 产*只拉伸锅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要求控制。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2 | (略) 瀚雯五金制品厂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芝英镇芝英工业功能分区万金大道138号 | (略) 瀚雯五金制品厂 |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喷塑、固化、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烘道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浙江 (略) 年产*台油锯和*台割草机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城西新区梅垄区 (略) 1186号 | 浙江 (略) | 年产*台油锯和*台割草机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脱模、抛丸工序中产生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注塑工序中产生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4 | (略) 亿阳厨具厂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古山镇古山 (略) 11号 | (略) 亿阳厨具厂 | 年产*只拉伸锅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气氮炉尾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标准;抛丸、抛光粉尘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5 | (略) (略) 年产*套园林工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古山镇古山工 (略) 8号 | (略) (略) | 年产*套园林工具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2024年6月28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三也五金制品厂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象珠镇派溪吕大溪滩 | (略) 三也五金制品厂 | 产*只拉伸锅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要求控制。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2 | (略) 瀚雯五金制品厂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芝英镇芝英工业功能分区万金大道138号 | (略) 瀚雯五金制品厂 |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喷塑、固化、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烘道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浙江 (略) 年产*台油锯和*台割草机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城西新区梅垄区 (略) 1186号 | 浙江 (略) | 年产*台油锯和*台割草机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脱模、抛丸工序中产生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注塑工序中产生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4 | (略) 亿阳厨具厂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古山镇古山 (略) 11号 | (略) 亿阳厨具厂 | 年产*只拉伸锅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气氮炉尾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标准;抛丸、抛光粉尘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5 | (略) (略) 年产*套园林工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古山镇古山工 (略) 8号 | (略) (略) | 年产*套园林工具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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