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用地的请示》(阿自然资发〔2024〕4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建设用地,将0.4030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4年度脱贫县计划指标,请你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用地的请示》(阿自然资发〔2024〕4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建设用地,将0.4030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4年度脱贫县计划指标,请你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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