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一标段渡垟隧洞跨渡船头溪钢便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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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一标段渡垟隧洞跨渡船头溪钢便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 (略)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一标段(渡垟隧洞跨渡船头溪钢便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略)

2、项目位置:渡船头溪。

3、建设内容:为满足施工要求,须建设跨渡船头溪钢便桥,全长21m,位于瓯江上游约420m处。

4、占用水域面积:3.7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施工期间,若遇台风,暴雨等影响行洪安全时,将桥梁进行封闭严禁通车行人,增加4台22kw水泵将上游洪水抽排至下游河道,减小上游流量。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我局已 (略)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一标段(渡垟隧洞跨渡船头溪钢便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略)

2、项目位置:渡船头溪。

3、建设内容:为满足施工要求,须建设跨渡船头溪钢便桥,全长21m,位于瓯江上游约420m处。

4、占用水域面积:3.7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施工期间,若遇台风,暴雨等影响行洪安全时,将桥梁进行封闭严禁通车行人,增加4台22kw水泵将上游洪水抽排至下游河道,减小上游流量。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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