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安达维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航空机载设备及航空维修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安达维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航空机载设备及航空维修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航空机载设备及航空维修产业基地项目 | 天津安达 (略) |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 (略) 以西、纬七道以北 | 中环广源 (略)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栋工业厂房(1-5#工业厂房)和2个门卫用房,二期建设3栋工业厂房(6-8#工业厂房),并购置相关设备,进行航空厨卫系统的生产以及民航电子部件、航空复材、民航机械部件维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航空厨房插件2500套,生活设备柜、真空卫生系统120套;年维修民航电子部件*件、航空复材800件、民航机械部件3000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0.43%,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航空厨房插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气、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处理,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P1排放;生活设备柜、真空卫生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净化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44米高排气筒P2排放;民航电子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气、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净化处理,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P3排放;航空复材和民航机械部件维修过程除锈、清洗、胶粘、防腐、铺贴、固化、密封、调漆、喷漆、晾干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涂胶间、喷漆房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P4排放;航空复材和民航机械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和焊接烟尘由打磨、焊接间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P5排放;采暖锅炉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47米高排气筒P6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7排放。其中,P1-P5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和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2-*酮、*基异*基酮、*苯、*酸*酯、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及二*苯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P6排气筒排放的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限值要求;P7排放的油烟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相关限值要求。 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厂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厂界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压测试排水、冷却塔排水、去离子废水、制冷供暖系统排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总 (略) (略) ,最终排入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生产设备、空压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零部件、一般废弃包装物、废边角料、废砂纸、废角磨片、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瓶、沾染废物、废稀释剂、清洗废液、废油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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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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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机载设备及航空维修产业基地项目 | 天津安达 (略) |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 (略) 以西、纬七道以北 | 中环广源 (略)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栋工业厂房(1-5#工业厂房)和2个门卫用房,二期建设3栋工业厂房(6-8#工业厂房),并购置相关设备,进行航空厨卫系统的生产以及民航电子部件、航空复材、民航机械部件维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航空厨房插件2500套,生活设备柜、真空卫生系统120套;年维修民航电子部件*件、航空复材800件、民航机械部件3000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0.43%,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航空厨房插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气、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处理,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P1排放;生活设备柜、真空卫生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净化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44米高排气筒P2排放;民航电子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气、胶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净化处理,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P3排放;航空复材和民航机械部件维修过程除锈、清洗、胶粘、防腐、铺贴、固化、密封、调漆、喷漆、晾干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涂胶间、喷漆房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P4排放;航空复材和民航机械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和焊接烟尘由打磨、焊接间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P5排放;采暖锅炉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47米高排气筒P6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7排放。其中,P1-P5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和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2-*酮、*基异*基酮、*苯、*酸*酯、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及二*苯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P6排气筒排放的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限值要求;P7排放的油烟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相关限值要求。 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厂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厂界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压测试排水、冷却塔排水、去离子废水、制冷供暖系统排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总 (略) (略) ,最终排入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生产设备、空压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零部件、一般废弃包装物、废边角料、废砂纸、废角磨片、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瓶、沾染废物、废稀释剂、清洗废液、废油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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