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夹江县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夹江县财政局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根据《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

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夹环委〔2023〕1号)要求,结合《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职能职 (略) 财政局、省财政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局内职责分工事项清单如下:

一、统筹安排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财监股)

三、 (略) 、市绿色发展基金向我县倾斜。(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四、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牵头股室: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五、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六、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牵头股室: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和县委/县政府、县环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办公室、预算股、其余各支出股室)

夹江县财政局

**日

相关附件:

夹江县财政局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根据《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

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夹环委〔2023〕1号)要求,结合《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职能职 (略) 财政局、省财政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局内职责分工事项清单如下:

一、统筹安排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财监股)

三、 (略) 、市绿色发展基金向我县倾斜。(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四、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牵头股室: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五、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六、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牵头股室: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办股室:预算股、各相关支出股室)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和县委/县政府、县环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股室:经济建设股,协办股室:办公室、预算股、其余各支出股室)

夹江县财政局

**日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