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顺市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安顺经济技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柏年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项目主要对杨家湖支流(小屯河)河道进行清淤和修建排水防涝渠堤。项目治理河段总长度为10.526km,河道清淤总长度为8.4km,新建排水防涝渠堤河段中心总长度为2.638km(其中同时进行河道清淤与新建排水防涝渠堤段长度为0.512km)。项目治理起点位于黄果树机场附近,终点位于南山村附近治理河段消水洞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清淤脱 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 (略) (略) ,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本项目产生土石方能回填的全部回填,剩余部分废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弃渣、淤泥和污泥部分回填,剩余部分全部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配置垃圾桶收集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将施工区域与下游河道分隔开,防止施工过程中弃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对下游河道造成影响;将剥离的表土用编织袋装好存放在拦河坝附近,铺设雨工薄膜防止雨水冲刷堆存的表土,并用防雨膜进行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将场地积水疏导进入附近水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及其他空置区域复垦和进行绿化种植、播撒草种等生态恢复。施工期将施工区域内水生生物驱赶出施工区域,降低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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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经开区杨家湖支流河道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安顺经济技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柏年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项目主要对杨家湖支流(小屯河)河道进行清淤和修建排水防涝渠堤。项目治理河段总长度为10.526km,河道清淤总长度为8.4km,新建排水防涝渠堤河段中心总长度为2.638km(其中同时进行河道清淤与新建排水防涝渠堤段长度为0.512km)。项目治理起点位于黄果树机场附近,终点位于南山村附近治理河段消水洞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清淤脱 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 (略) (略) ,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本项目产生土石方能回填的全部回填,剩余部分废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弃渣、淤泥和污泥部分回填,剩余部分全部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配置垃圾桶收集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将施工区域与下游河道分隔开,防止施工过程中弃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对下游河道造成影响;将剥离的表土用编织袋装好存放在拦河坝附近,铺设雨工薄膜防止雨水冲刷堆存的表土,并用防雨膜进行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将场地积水疏导进入附近水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及其他空置区域复垦和进行绿化种植、播撒草种等生态恢复。施工期将施工区域内水生生物驱赶出施工区域,降低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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